網上犯罪問題..(超急20分!)

2008-04-17 12:50 am
如果某人沒有在我同意下,
把我網上遊戲的資源(金錢般的東西)取走..
他可會犯上偷竊罪?

回答 (2)

2008-04-23 2:23 am
✔ 最佳答案
該人明顯犯了香港法例210章: 盜竊罪條例 17 條文標題: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1)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論該欺騙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2) 就本條而言,如任何人取得財產的擁有權、管有權或控制權,即視為取得該財產,而“取得”(obtain) 包括為另一人取得或使另一人能夠取得或保有。

(3) 第7條在挪佔一詞作出必要的修改後,須為本條的施行而適用,猶如該條為第2條的施行而適用一樣。

(4) 就本條而言─
“欺騙手段”(deception) 指就事實或法律而以語言文字或行為(不論是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作出的任何欺騙手段(不論是蓄意或是罔顧後果),包括與過去、現在或將來有關的欺騙手段,以及與使用該欺騙手段的人或任何其他人的意圖有關的欺騙手段。 (由1999年第45號第4條修訂;由2005年第10號第37條修訂)
2008-04-17 1:07 am
網 上 遊 戲 盜 竊 (虛 擬 財 產 盜 竊 )
近 年 來 , 網 上 電 腦 遊 戲 在 本 港 大 行 其 道 , 尤 以 年 青 一 代 為 然 。 不 少 網 上 電 腦 遊 戲 均 設 有 遍 及 廣 大 範 圍 的 聊 天 功 能 , 提 供 離 線 活 動 所 欠 缺 的 社 交 層 面 , 而 網 上 遊 戲 具 備 的 協 作 性 /競 爭 性 , 讓 玩 家 可 與 他 人 合 力 作 戰 或 互 相 對 打 , 亦 使 他 們 難 以 停 下 來 。 不 少 遊 戲 均 提 供 虛 擬 武 器 , 供 玩 家 購 買 。 在 遊 戲 中 以 虛 擬 武 器 取 得 的 級 數 越 高 , 所 持 武 器 的 金 錢 價 值 亦 越 高 。
最 近 , 警 方 接 獲 數 宗 投 訴 , 指 稱 有 網 上 遊 戲 玩 家 帳 戶 被 人 從 中 偷 去 虛 擬 武 器 。 部 分 投 訴 涉 及 誤 用 網 上 遊 戲 帳 戶 , 導 致 受 害 人 的 月 費 單 累 積 結 欠 大 筆 費 用 。 警 方 調 查 顯 示 , 犯 案 者 可 從 數 個 途 徑 偷 竊 虛 擬 武 器 或 誤 用 他 人 帳 戶 : -

社 交 途 徑 – 受 害 人 可 能 曾 向 網 上 遊 戲 搭 檔 甚 或 好 友 透 露 其 用 戶 身 分 或 密 碼 , 令 犯 案 者 有 機 會 濫 用 其 帳 戶 。
插 件 – 部 分 受 害 人 透 露 , 他 們 曾 下 載 網 上 遊 戲 插 件 程 式 , 使 遊 戲 設 定 於 “ 自 動 啟 動 ” 模 式 。 這 些 插 件 程 式 通 常 是 從 不 明 的 來 源 下 載 , 部 分 或 載 有 黑 客 程 式 , 例 如 特 洛 伊 木 馬 程 式 。
安 全 提 示

小 心 保 管 密 碼
切 勿 從 不 明 的 來 源 下 載 軟 件

收錄日期: 2021-04-26 17:29: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6000051KK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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