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你離婚,公屋戶主一籍會歸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所有(即使他/她不是戶主);如果你們沒有孩子,會依舊歸原戶主所有。
但另一方可以「沒有地方住」的理由,留下直至分戶成功為止;除非閣下有能力付錢給你前妻租地方住(暫時叫贍養費),否則你沒可能不讓她住在「你們」的公屋。
既然你有資金買公屋,又怎會沒錢辦離婚手續??另外,就算你暫時成功把你前妻的戶籍刪除,自己留下繼續做戶主,因你的家庭結構有改變,房署會重新審查你的新家庭的人數及入息,是否合乎資格讓你繼續住下去;屋是房署的,又不是你的,幹嗎攬著不放?
如果你打算買公屋,最好就是在離婚後買;你前妻可以分你的資產,買了之後又要賣出分錢給她,不要這麼麻煩好不好?與其買十多年的舊公屋,我個人寧願轉去較新的公屋,環境比較好一點。(當然租金也會多一點)
離婚後你只有你一人的戶籍,房署重新審查你之後,會安排你轉去約有二百呎的一人單位;除非你會短期內註冊結婚,否則房署是不會放過你的,你還是死心!
現時你要做的是,跟你前妻商量離婚的細節(錢、資產、孩子、公屋戶籍.....等),然後花數千元找一個律師辦妥離婚;待法庭發出正式的離婚書之後,你們可以帶離婚書正本,去所屬的屋苑辦事處申請分戶,一般三年內可以上樓。
2008-04-18 00:22:10 補充:
既然你已有穩定的女友,乾脆離婚後短期內註冊結婚,咁你咪可以留在原有的公屋囉!!房署要你搬去細單位,都要有屋給你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