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買左藍十字旅遊保, 於上星期泰國行街時比人偷左個銀包 (行行下發現個褲袋比人開左, 銀包無左), 有+3000現金, 即日己於當地警局報警同錄口供...亦已於報案紙上列明現金款項...
回到香港查詢時, 保險公司問我有冇證明銀包係比人偷, 仲話開左褲袋係唔可以證明, 聲稱現金賠唔到...
唔通單單都要比人介穿個袋先叫盜竊?
想問一問我應該點去索償好?
同埋當地張報案紙係用泰文寫, 當時錄口供我係用英文同佢地溝通 (佢地D英文不太好), 如果佢地寫既同我報既有出入, 咁我可以點同保險公司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