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後,肚不斷痛,於是又入院要求檢查,但姑娘話新年就到,醫生好忙,叫我新年後先回來復診,於是我叫姑娘拿手術報告,我私家醫院睇,因為等唔到新年後,於是醫生先來同我講我無盲腸,是復模炎,我聽完好憤怒,無啦啦個肚切左三刀,當時無訴,乜都無做。依家做完手術咁多年個肚成日痛。
我想問呢的情況有無得追舊,因為個肚好痛,而且傷口又滑突,同埋想問去邊度投訴,程序係點樣?
希望各路英雄多多幫忙,本人萬分感激!
更新1:
醫生總要話醫生用肉眼判斷病症會有20%斷錯症架,總話幫我切左盲腸我以後都唔會有盲腸炎,我覺得醫生好不負責任,總要隱瞞是實,如果唔係我肚痛入院,都唔知原來自己無盲腸炎,醫生係咪應該將病人個病歷話俾病人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