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庭傳票問題

2008-04-14 8:35 am
收到法庭的証人傳票,有以下問題:

1. 是否必需出席?
2. 公司是否必需放人?
3. 向公司請假,是否用有薪假(annual leave)? 定係 no-pay leave? 定係公司放人,唔洗計假?

回答 (2)

2008-04-15 6:09 am
✔ 最佳答案
(1) 一定要依時出席法庭證人,
如果不出席的話,
可被視為藐視法庭,
有機會會被法庭罰款.
(2) 和 (3) 一同回答如下 :
要看你是任職於私人機構或是政府部門.

如果是任職於私人機構的話,
你可能要自己放假才可以做證人,
但公司卻不可以阻止你出庭做證人的,
至於是有薪假還是沒薪假期,
則要視乎該公司的制度,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的.

但如果是任職於政府部門的話,
是不用放自己的假期出庭做證人的,
只需要留意以下各點 :
當公務員接到傳召出庭令後,
必須即時向所屬部門首長報告.
除非部門首長曾接獲根據《總務規例》第491條發出的指示,
否則,
部門首長應隨即去信民事法律專員,
列明各項有關事實,
並夾附 :
(a) 傳召出庭令, 以及
(b) 須呈堂的文件或該文件的副本 ;
如夾附文件或副本並非實際可行,
則夾附文件內容撮要.
2008-04-14 10:16 pm
1. 一定要.
2. 視乎關唔關你公司事
3. 如果唔關公司事, 你只能用薪假喇, 你冇假都要去家喇, 因為我係庭見過有人第一次唔上, 第二次上比法官罰錢, 不過其實法庭有証人費比返你既~~

收錄日期: 2021-05-01 23: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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