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主沒有履行口頭承諾加薪

2008-04-14 8:21 am
去年十一月見工時顧主口頭承諾在今年一月份加薪,但後來沒有履行承諾,數月來追問數次亦又沒有回覆,我已辭職,可否透過勞工處追討.

回答 (2)

2008-04-14 10:03 am
✔ 最佳答案
答: 雖然, 只是寥寥數句, 但是, 給我的感覺, 卻是滿腹牢騷;是否恨自己, 之前有更好的選擇, 仍取了這個 “爛蘋果”?是否恨自己, 牙齒當金使, 別人卻是反口覆舌的小人?

工作如此!人生亦如此!

對自己嚴謹, 對別人寬容。別人做得不好, 為何要自己忐忑不安, 惱恨相交, 辛苦自己, 絕對不值得。

返回正題, 口頭承諾, 是具有法定的協約, 法理上, 是可追討的; 但是, 由於沒有白紙黑字的跟隨, 勝算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 加薪的細節, 是否能滿足有關追討的要求?這些問題, 都是勞工處為閣下追討時, 考慮的環節。

相信, 理性上而言, 或許你亦會同意: 勝算不大。

如有需要, 可致電查詢熱線2717 1771(此熱線由「1823政府熱線」接聽),或瀏覽勞工處網頁http://www.labour.gov.hk
2008-04-14 8:35 pm
口頭承諾諾是合約的一種形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你這個案若訴諸法律行動向僱主追討曾承諾會加給你的人工的話,能勝訴的機會十分渺茫!理由如下:
首先是提出證明有口頭承諾有困難,對方一口否認曾給予你加薪的承諾,若當時沒有公證人,就會變成各執一辭,有疑點帶出的"利益"會歸被告,咁你就會敗訴。
就算你有證人證明當時僱主曾答允於今年一月加你的薪金,你們有沒有注意到他的承諾必有附帶條件,例如曾說:"俾心機做落去,出年我會加你人工"之類的說話,咁佢就有藉口話覺得你無俾心機做好呢份工,所以就不依期給你加薪了。這絕不是強詞奪理,而是作出承諾(合約)是必須雙方有要遵守的條款,否則就是一廂情願,在法理上不會被視作合約。
還有若僱主當時沒說實會加多少人工給你,你的追討更是接近沒有意義,就算你能勝訴,他立刻從錢包拿一角錢給你,也符合給你加人工的承諾了。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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