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的解釋?好急!請幫幫忙

2008-04-14 3:37 am
我想知道何為殖民地, 即係殖民地是什麼解釋!

回答 (1)

2008-04-14 3:49 am
✔ 最佳答案
殖民地
殖民地是指由宗主國統治,沒有政治、經濟、軍事和外交方面的獨立權利,完全受宗主國控制的地區。廣義的殖民地還包括雖然擁有行政機關、軍隊等國家機器,但經濟、軍事、外交等一方面或多方面被別國控制的半殖民地國家和保護國,以及委任統治地、托管地,以及殖民主義國家在這些地區設置的「海外領地」、「附屬地」、「海外省」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上大多數殖民地獲得獨立,舊的世界殖民系統不復存在。



從殖民地的性質上來說,大致可分為拓殖型殖民地、資源掠奪型殖民地和商業殖民地三種主要類型,這三種殖民地是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進程而順次出現的。

起源


遠古時代的殖民地多為拓殖型殖民地,即宗主國在海外的延續,例如腓尼基人建立的迦太基。在古希腊時期,希腊諸城邦在地中海和黑海沿岸建立了許多殖民地,一度遠至北非和西班牙海岸。希腊人的殖民運動始於與海外地區的貿易需要,同時也有一些希腊公民不滿本城邦政治現狀,或由於地少人多而移居海外。希腊人的海外殖民區建立起來之後,大多保持政治上的獨立性,但同母邦保留一定的聯繫,派遣代表參加全希腊的古奧林匹克運動會,並且以身為希腊文明的前哨而自豪。一些希腊殖民地保存至今,如敘拉古(在意大利西西里島,今名錫拉庫扎)、塔蘭托和拜占廷(今伊斯坦布爾)。



現代通用的「殖民地Colony」一詞來自古羅馬的「Colonia」,原指由羅馬公民及其家屬組成的守衛亞平寧半島海岸的村社。隨著羅馬統治地域的擴大,這一制度逐漸推及到新征服地區,演變成殖民制度。殖民者仍然享受羅馬公民的一切權利,被征服地區的人口則無法享受羅馬公民權(至羅馬共和國後期和羅馬帝國時期,隨著被征服地區的羅馬化,公民權方賦予殖民地人民)。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08: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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