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經在九十年代開辦一間公司﹐後來因香港的業務轉移為內地所以取消了。但因內地的業務多涉及香港的舊公司﹐我們有意重新開啟已取消的舊公司﹐公司名打算一樣﹐但股東的人數將不同﹐想請問各位幾個問題﹕
1)我應該在哪個機構辦理這方面手續﹖
2)帶備什麼資料﹖
3)若公司名字一樣﹐但股東人不同或沒有股東(舊公司有一個法人﹐兩個股東﹐而新公司希望只保持法人﹐沒有股東)﹐可行嗎﹖
萬二分感謝﹗
收錄日期: 2021-04-14 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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