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可不可以唔比小朋友見面

2008-04-13 7:53 am
你們好:



我和先生因為,奶奶同我分居 ,我先生就聽奶奶講趕我走 但已經係第四次...但我走當日走時佢唔比我帶仔仔走..我報了警...警方都叫我帶走 ....請問....我分居間可否不給他們見仔仔....因為我知道佢地一定帶走唔再比我見仔仔....我個仔係我支柱所以我唔可以有人傷害仔仔.上一次已經怕怕唔想再發生..但我又未正式離婚點算好!


心急的單親媽媽
更新1:

多謝大家.....其實我奶奶當我同先生結婚就成日令我地分開,因為點解都唔知.....其實我先生知道奶奶所有對我唔好但我先生係一個愚孝的人.佢話我一日係跟佢姓....阿媽就算係無理取鬧..係屈我都要忍...因為我無得選擇....其實有好多奶奶對我的不好...我未能講得到...但我4年就無頂撞佢一路都忍...我先生都知...但今次我無法忍受....我仔仔得兩歲....我真係好怕....

回答 (4)

2008-04-16 10:15 pm
✔ 最佳答案
在事情上, 你一定要處理得好好, 因為日後你最終要申請離婚, 會涉及兒子的撫養权, 不要意氣用事.

在分居期間, 合法配偶是有权利和和義務探望双方的子女, 不过, 你可向家事法庭申請每次見面的時間, 地点由你提出, 每次都有你在旁陪著, 原因兒子太年幼, 到陌生的地方, 最好由母親陪同. 否則會引起他的情緒不安等等...

申請禁制令, 除非你提出好有力的証据, 配偶探視兒子時會受到傷害;
或是配偶有某种隠藏疾病, 未知會何時發病; 而且兒子太年幼, 你不能代他拒絕和父親會面.

請切勿把兒子收起來或未有法庭同意而擅自帶到外地, 這會对你爭取子撫養权時大大不利的. 如你是由律師代你處理分居事宜, 最好冋律師請示最好的做法.
2008-04-13 9:27 am
據我所知,你先生係有探視權的,但如果佢曾經動粗又或者你有理由相信他們會虐兒(包括肉體、精神、健康),你就可以拒絕,甚至申請禁制令,阻止他們接觸,如果你擔心一個人沒有支援,不妨到社會褔利署尋求幫助,因為你所給的資料不算詳細,只能這樣回答。(因為我不知你仔仔年齡、他的意願、你先生點解聽你奶奶所講趕你走等等...)
2008-04-13 8:16 am
我想你最好找一個律師幫手,如果你金錢上有問題,你可以去法律援助。限額是不超過$160.000.00就可以申請la。或者找社會福利署家庭服務部的社工幫手,入住中途宿舍。避開你老公,如果佢找你探仔仔,佢係有權的,但如果佢拿走仔仔,你可以立刻通知社工。尋找仔仔。
2008-04-13 7:58 am
...其實...你要有禁制令先得,如果唔係佢可以見你仔仔
最重要係睇你仔仔點...你仔仔都幾慘,係你地中間...

lee D係我既諗法,不好意思,希望幫到你啦!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3: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2000051KK0357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