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這個問題如果冇實際經驗都好難作出完整解答!
你的情況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身份位置,既然你已經入股公司,那究竟你是屬於董事身份抑或係股東身份呢?持有股份的是為股東,兼有行政權力的就是為董事,董事身份的而且確是不能享有勞工保險的權利,但一般持有股份的股東與僱傭合約關係並無衝突,若能證明與公司是僱傭關係,照樣可以享有勞工保險的保障。
可能你睇完以上解答覺得有混淆,那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以說明,假設某君受僱於「獅子銀行」為普通職員,但他同時購入「獅子銀行」的股票,那這名普通職員同時間擁有「僱員」和「股東」的身份,但因為他沒有行政權力,因此亦都一樣享有僱員的勞工保險權利!
至於公司於工傷病假期間發放的工傷病假錢,是以僱員每月收入的五分四計算,是勞工保險對僱員因工傷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祇要勞工處發出的評估證明書確認並列出相關病假日期,保險公司便要根據證明書所列全數支付,而僱主於判傷前對於所有工傷病假錢均需向僱員墊支,等評估證明書發出後由保險公司向僱主發還相關之金額。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 yahoo.com/my/my_answ er?r=1186039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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