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一問?>>>>>>>>>>>>>>>>>>>>>>>>>>>>>>>>><<<<<<<<<<<<<<

2008-04-12 2:44 am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犯法,如果與未成年少男發生性行為又犯不犯法?如果犯法,又要多少歲才能發生性行為?

回答 (4)

2008-04-12 8:04 a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3 章 - 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第2條,如下:

第 2 條 - 釋義 - 01/07/1997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少年”(juvenile) 指法庭認為或根據本條例行使任何權力的人認為年齡在14歲或以上但未滿18歲的人;
從條文可以理解的是法例不是只保障女童的,男童亦包括在內,因為法例是指14至18歲人士,而條文亦沒有只明男性或女性。
其實在一些個案中,如發生性行為的雙方都未足18歲,雙方都是有罪的,不過一般做法,就是只起訴男方,因為如果雙方都起訴的話,就沒有原訟人(即受害人)了,所以控罪自然不成立。所以就不會起訴未成年的少女侵犯少男罪,而只起訴少男侵犯少女。但如果於某個案中,女方已足18歲,而男方未足18歲,就已構成女方侵犯未成年兒童(男方)的罪行了。
至於是否自願,不影響構成侵犯的定義。即是一個未成年少女在自願下發生性行為,男方都是有罪的,所以在公平的原則下,一個未成年少男在自願下發生性行為,另一方都是有罪的,因為另一方可以是成年男或者女的。

參考資料:- 雙語法律系統.....
2008-04-13 6:57 am
1. 法律中曾指明,如與未成年青少年或少年進行性行為,不論當事人自願與否,都屬犯法。這兒的青少年或少年不是指明是男性或女性,因為在法律(基本法)裏,每個人都是平等的。

2. 是需要18歲。大部分會認為是16歲就可以進行性行為,基本是對的,但他們忽略了另外一條法例:如與18歲以下的青少年或少年進行性行為,不論當事人自願與否,只要當事人的家人不知情或不允許進行性行為,都屬犯法。我想大家都未必知道。

額外知識:
1. 警方大多數都會拘捕男方(不論年齡是否大過女方),不過如男方聲稱自己被侵犯,是有可能兩方都會被拘補)

2. 當警方提出訴訟時,控告男方/女方,而女方/男方亦向警方提出訴訟控告警方的不力,警方有可能會放棄訴訟。

3. 如發生性行為後,女方懷孕,如果是16歲或以下,是一定會入罪;但如果是18歲以下,警方是有可能放棄起訴。(機會率很微)
2008-04-13 4:30 am
兩個夠16歲就可以性行為嫁啦,與未成年少男發生性行為?
都有既,不過好小,如果個女仔大過你咪拉個女仔
不過唔通你會告佢搞你咩=.=
參考: me
2008-04-12 7:59 am
18歲上就可以發生性行為!香港法規!
如果與未成年少男發生性行為又犯不犯法?
犯的,如發生性行為最大個個犯的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25: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1000051KK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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