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安全既問題--急!!!(20)

2008-04-12 1:59 am
講解關於下列人士之交通安全問題
I.
1. 傷殘人仕
2. 動物

II.說明 為行人及騎單車者而設的道路交通標誌。
2. 解釋及說明下列名詞:
-交通燈
-道路命令標記
-交通警察及駕車者的訊號
III. 懂得遇到交通意外時,如何求救。

回答 (2)

2008-04-12 2:03 am
✔ 最佳答案
一、假如發生交通意外

 

  以下情況,切須停車──

l 有人傷亡

l 有車輛或任何物件損毀

l 有動物傷忙(如豬、牛、馬等)

l 即使車輛毫無損毀也要停車

 

以下情況,不可移動或干擾車輛──

l 有人死亡或嚴重受傷

l 造成嚴重損毀

 

除非──

l 有警務人員的許可

l 救人,救火或應付緊急事件

 

否則,你可駛至安全地方處理以下交通意外──

l 沒有人死亡

l 沒有人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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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生交通意外後應做的事

 

交換資料──

l 應將自己的姓名、地址和車主的姓名、地址、車牌號碼,告知警方或任何應該知道這些資料的人仕。

l 可要求牽涉同一宗交通意外的司機提供同樣資料。

報案──

l 有人受傷(包括自己)應立即報案。

l 有車輛或其他物件損毀(如路旁的設施)或有動物傷亡,而你又不能把上述資料告知物主或其他負責人仕,應盡早把意外向最近警署或任何警務人員報告,在任何情況下不可超過意外後二十四小時。

通知保險公司──

l 於報案後,應盡快通知本身的保險公司,以便日後處理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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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人受傷的交通意外

 

除非任何一方投訴另一方違反交通法例,否則警方不會對該宗意外進行調查,而只將意外事件存案。

假如你想投訴任何一方違反交通法例,請盡快及在意外發生後十天內向警方提出,如閣下決定即時作出投訴時,切須直接向意外組報案室當值人員表明,以便及早作出調查,在投訴時請帶同下列文件以便處理──

(一) 駕駛執照(正本加影印本)

(二) 身份証(正本)

(三) 車輛登記牌簿(正本加影印本)

(四) 車輛牌照(行車證)(影印本)

(五) 車輛第三保險單(正本加影印本)

(六) 車輛損毀之相片(要從不同角度及不同距離拍攝多張,其中一張相片要有車輛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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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不論過失傷亡賠償)

 

一、 本計劃不計受害人的經濟狀況,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已經向警方報案;

2. 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六個月之內提出;

3. 傷者必須留醫或需要不少於三日的病假。

二、 查詢及索取表格可向:

負責調查之警員、警務處各總區、交通意外調查組、各區政務處、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三、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97~221號胡中大廈30字樓3020室

電話:2834 7472及2832 4604或2832 4614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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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如何索取與案中有關之車輛、駕駛者燕梳資料,以便進行民事追討?

 

請於作出投訴後三個月致函該區交通意外調查組總務室索取;

當你知道案件已調查完畢和對方司機已被控告有關罪名後,如欲進一步查詢有關審訊之日期,可向交通總部中央控訴組(電話:2866 8444)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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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在交通意外發生後,損毀之車輛如何向不對的一方追討燕梳賠償?

 

請向閣下或對方投保之燕梳公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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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在交通意外發生後,如何追討不對的一方作出民事追討賠償?

 

民事追討賠償可循下列方法:

(1) 假如閣下追討賠償的金額不超過小額錢債審裁處之限額規定。閣下無須聘請律師,可自行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

(2) 假如閣下追討的賠償金額超過小額錢債審裁處之限額規定。

1. 你可自行聘請律師代為追討賠償
2008-04-12 2:02 am
III. 懂得遇到交通意外時,如何求救。 999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41: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1000051KK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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