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選舉的細節

2008-04-11 9:08 pm
1)區議會及立法會幾年選一次?

2)立法會區域選區(即新界東,新界西......)中在一個選區內會選出多少名代表議席?(因我見好多人在同一選區爭議席)

3)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席,是否所有選民都可以投?若否,試舉任何一個組別作為例子說明達到什麼要求才可以投功能組別.

4)是否多微小的個人資料(如電郵地址,手提電話)只要有更改都要聯絡選舉事務處?手續如何?

謝謝!

(不要給我選舉事務處的網頁叫我自己看,就是因為看不懂/找不到才在這裡問大家)
更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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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2008-04-11 9:12 pm
✔ 最佳答案
立法會選舉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2/23/2004HKlegco.png/380px-2004HKlegco.png
主條目:香港立法會立法會(主權移交前稱「立法局」)是香港的立法機關,現時共有60個議席,根據《香港基本法》第68條由選舉產生,每屆任期4年。《基本法》附件二規定了首三屆立法會的組成方式,並逐屆減少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議席。
第三屆立法會選舉於2004年9月12日舉行,30個議席由地方選區產生,另外30個由商業及專業為主的功能界別產生,選舉委員會不再選出議席。香港四大政黨中,民建聯佔12議席,是擁有最多席位的政黨;自由黨佔10席,而民主黨佔9席,而公民黨佔6席。

[編輯] 選舉制度立法會30個地方選區議席通過最大餘額方法(largest remainder method),以比例代表制選出下列5個選區的議員。
香港島6席:中西區、灣仔區、東區、南區九龍東5席:黃大仙區、觀塘區九龍西4席:油尖旺區、深水埗區、九龍城區新界東7席:北區、大埔區、沙田區、西貢區新界西8席:荃灣區、屯門區、元朗區、葵青區、離島區地方選區議席參選人士無需在自己居住的地區參選,惟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年滿21歲,無外國居留權,過去3年通常在香港居住,並且本身已經登記成為選民。候選人以名單參選,每份名單候選人人數最多可以等於選區議席數目。每位選民可投票給一份名單,議席大致按照各名單所得票數分配,所以被視為比較公平的選舉方法。同時,比例代表制對少數包容,有利於發展多黨派的議會,能產生代表性廣泛的選舉結果。這種制度也令選民不能投票給個別候選人;從正面的角度看,這代表選民會改以每份參選名單的政綱為投票考慮依據,加強選舉的理性基礎。不過,各個政黨可能會有相應的「配票策略」,例如將同黨候選人分拆在不同的名單,讓候選人能通過餘額票數當選。
至於30個功能界別議席議席,共由28個功能界別選出。其中:
23個界別以多數票制(plurality voting system)各選出一個議席;1個功能界別(勞工)以全票制(bloc vote),選出三個議席;又有4個「特別功能界別」(鄉議局、漁農界、保險界、航運交通界)使用按選擇次序淘汰投票制(preferential elimination system),選出餘下四個議席。地區選舉經歷了多次變化。1991年度立法局選舉,首次使用了雙議席雙票制(dual-seat constituency dual vote),一個選區選出兩個議席。這個制度備受批評,政府遂提出改革選舉制度,其中以不可轉移單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及比例代表名單投票制(party-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取代原有制度的呼聲最高。
區議會選舉香港共劃分成18個地區,各設有區議會,就各地區層面事務向政府及立法會提供意見,並無實質行政或立法權力。此外,區議會也會獲得撥款,承擔及推動本區內環境、康樂文化、社區活動事務等。根據香港法例第547章《區議會條例》,每屆區議會任期4年。主權移交後分別於1999年及2003年舉行過選舉。
區議會議席分為民選、當然及委任三種。
民選議員由符合資格的地方選區選民,以簡單多數制選出自己地址所屬區議會選區的議員。區議會選區分界按地區人口而定。按2004年香港人口約680萬計算,全港共設有400個區議會選區,而每個選區選出1名議員;換言之,每個民選議席平均代表17,000名市民。所以選舉分界就以17,000人為標準,按每區的人口而劃分可得議席。而每個選舉可以有15%的滑動,以減少因人口流動而造成經常的選區邊界改動。
當然議員(ex officio)有27名,是新界9個區內的鄉事委員會主席,按鄉委會所在的9個新界區議會就任。
委任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最多可委任合共102名代表進入全港18個區議會。1994年,當時港督彭定康推行政制改革方案,放棄行使委任議員制度,當然議員外改為進行全面直選。1999年3月11日,立法會經過14小時辯論,三讀通過《區議會條例草案》,為同年11月區議會選舉恢復委任議席。政府稱此舉原意為平衡區議會,讓少數社群也能進入區議會,確保他們的聲音得到反映;同時可以吸納更多元界別人士進入區議會。這被民主派議員抨擊為謬論、民主大倒退。

收錄日期: 2021-04-17 00:01: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1000051KK0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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