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想把國內屋賣掉?

2008-04-11 6:00 pm
本人之父母在國內有一間屋,現父親想把它賣掉。
國內手續非常煩複,因本人之母親已經過身,屋是父母名義,國內的律師要求我們幾兄弟都要回去辦手續。

但我們幾兄弟都不能請假回去,國內律師說可在香港找律師證明本人之母親只得我們幾兄弟並委托父親把屋賣掉。

本人之法律知識非常貧乏,又從來未找過律師。請問是否找香港任何一個律師都能辦這些文件?收費如何?
或是要找中國委托公證人恊會的人?他們是香港律師嗎?還有甚麼要注意?

有無兄弟有這些經驗?

謝謝!

回答 (1)

2008-04-12 12:25 am
✔ 最佳答案
比較複習,所以請比一點耐性看:

以上情況你必須先找香港律師並找有[中國委托公證人]資格的律師處理,不能先去中國的公證處處理,只有具備[中國委托公證人]資格的律師才能幫到你。不過,你要先找中國的公證員,因為處理文件時會有一份副本及一份正本,副本會寄到公證處,你需要知道及向中國委托公證人提供使用文件的詳細地址及公證處的公證人名稱。而到底要去那一公證處,視乎你母親房產在那裡,例如:物業在廣州市花都區內就要去花都公證處。

你和你家人之中(母親的直系親屬,即配偶,母親父母,母親所生的所有子女)必須有人將母親物業的份額繼承,兄弟姊妹不要的放棄,包括你父親,做好此步才能轉賣(即 [[繼承遺產聲明書]] 及 [[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 各*一套)。如果母親的家父母還在生,他們也必須要來做聲明,如果他們己經不在,那需要知道他們的死亡日期和地點(需不需要證據要看公證處要求,中國委托公證人不會知道要不要的,所以做文件前應先與公證處溝通,如要就要帶死亡證、親屬關係的文件,如母親出世紙、母親的父母死亡證。)。

因工作忙,是可以做兩套委托書,一套委托父親代其他子女繼承物業,一套委托父親轉賣物業。有一件事要說,委托書只能一事一委托,你母親如有多於一個物業,每個物業都需要一套委托書,不能一套委托書委托同一人處理繼承、賣買多個一的物業。

處理時需要以下文件:
1.) 該房產房地產權証;
2.) 該房產房地產權共有証;
3.) 死者(被繼承人)死亡證;
4.) 父母親結婚證書;
5.) 各子女出生證明;
6.) 各聲明人身份證;

收費方面視乎情況而定,但照上述資料要起碼要 一萬五千元港幣。費用是協會定好的,不跟據協會收費會可能消中固委託公證人資格。收費表可於 www.caao.org.hk找到。

[ 國內律師說可在香港找律師證明本人之母親只得我們幾兄弟 ]
這個在香港只能在聲明書內及以提供證據的方式聲明你們與母親之間的關係,因大陸都叫公證書,叫慣了人去[證明]。

文件簽好後要2個工作天左右時間到協會加簽,簽好不能在同一天取走。

*[一套] 代表文件有基本一正一副的意思,正副本都有聲明人及律師真筆簽名。
參考: 我的工作 電郵:[email protected]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57: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1000051KK0045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