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初住了一個月﹐本人用電一向不多﹐最多都只有電腦及熱水爐。冬天的電費頂多5,60多元。但一個月電費竟然是$150。
因為業主為我租的套房裝獨立電錶。簽租約時他沒說清楚現時水、電費的價錢就為我們定了$1.5/度電、$50水費任用/一個人。我覺得極不合理。
1. 請問有什麼機構可以協助投訴、追討?
2 請問有什麼對策可以擺平事件、取回自己應得得一份?(因為我給了一個月上期及水、電費按金各$1000。
thank you thank you a lot !
更新1:
P.S. 事實上我CHECK過電費只是$0.8/度、而我朋友一家3口又洗衫、又煮飯一個月都只是$30,40多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