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是中國55個少數民族之一,是中國少數民族中散居全國、分佈最廣的民族。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甘肅、青海以及河南、河北、山東、雲南等省也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區。大約有981.6萬人(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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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參考: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5/50/HuiChineseMuslim2.jpg/250px-HuiChineseMuslim2.jpg
[編輯] 回族的形成回族人是由中國的漢人和其他國家地區遷徙自此的民族,在歷史時間的變遷融合形成的民族。這些遷徙自此的民族包括了信仰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伊朗人以及突厥語系民族等。距今600年前的元末明初,今日的回族人口開始成型。
651年唐朝時伊斯蘭教正式傳入中國,大批穆斯林商人陸續由海路及陸路(絲綢之路)來華,伊斯蘭教先知的弟子"撒哈八斡葛思"在廣州傳教。回回人於廣州、等城市定居,成為了現今中國沿海,如山東、福建、廣東及海南的回族。還有絲綢之路來的穆斯林,住在了當時的首都長安今天的西安.他們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清真寺(大陸說法),禮拜寺(臺灣說法),回教堂(南洋說法)。當時海上來的穆斯林被稱為蕃客,至元代被稱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成為回回人的一部分。回回一詞初見於北宋沈括《夢溪筆談》和南宋彭大雅《黑韃事略》中,主要指蔥嶺東、西處於黑汗王朝統治下的回紇人。回回是回紇的轉音,民間也有將回回稱為回紇,兩者與回鶻三名可以通用。黑韃事略提出,回回國乃回紇之種。證明概念互換是有的。回回在蒙古語有另一稱呼:撒爾塔兀勒,專指花剌子模,廣指中、西亞穆斯林。元代,這些穆斯林被歸入色目人等級,高於漢人和南人。於是大量純血統的漢族也為此而皈依伊斯蘭教,自稱世代是回回。回回是元代對穆斯林的通稱。回回人之後朝代則不完全等於中、西亞來的穆斯林,一些其他種族一旦皈依了伊斯蘭也被歸屬回回人,如欽察,康里,阿蘭,猶太人,吉普賽、,占城人等。之明代則通稱伊斯蘭教為回教,稱其教徒為回回人。清代至民國初年凡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統稱回或回回。而回族主要源自於13世紀初葉,大量因戰亂、貿易等因素,被迫遷來中國的中亞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而後與當地漢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及阿兒渾人融合,形成了現今的回回民族,把漢語作為母語的穆斯林。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地方民族確定了自己的族稱,回回不再指中國全部的穆斯林,而演變成了回族的通俗稱呼,大陸也放棄使用回教這一說法,而是按照穆斯林的習慣,改稱為伊斯蘭教.在這兩個稱謂上,大陸是有別於海外其他一些地方的.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元代宗王阿難答信奉回教,與元武宗爭帝失利後,被殺。而其部眾則退居吐魯番等西北地區,對西北的回族人口優勢起了重要作用。
[編輯] 語言回族的語言,在其東遷初期為阿拉伯語、波斯語和漢語混雜使用。回族由於長期和漢族居住,逐漸習慣以漢語為使用語言,因此回回應屬於漢語穆斯林,且不存在「回語」,但是回族所使用的漢語當中還是保留著相當數量的阿拉伯語和波斯語所轉變而成的語彙,如多斯蒂(兄弟)、色倆目(您好)、虎失奴底(滿意)、都士曼(敵人)、伊不利斯(魔鬼)等等。在邊疆地區也經常使用當地民族語言。與此同時,回族人仍然保有不少過去阿拉伯、波斯等傳統,在經濟生活,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方面表現出其特色。
[編輯] 飲食回族在飲食上有許多講究和忌諱。這些習俗,蓋源於伊斯蘭教。例如,《古蘭經》中說:「只禁戒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命而宰的動物。」平時,凡盛過這些禁忌食物的炊具、餐器也都不用、不接融。如果在旅途中或其他困難的條件下,借用漢族的鍋,也必須用大火燒過一陣,方纔使用。回民所吃的牛、羊、雞、鴨等可食畜、禽,一般都請阿訇宰殺,在特殊情況下也請懂得宰牲戒規的回民宰殺。稱為抹殺',忽必烈曾禁止如此,穆斯林被迫吃死肉。 他們不稱殺,稱宰。
回族喜歡吃的菜餚有:蒸羊羔肉、手抓羊肉、羊肉泡饃、羊肉粉湯、黃燜羊肉、羊肉串、辣子炒雞、燒雞、燒牛肉、羊雜碎等。
回族還有喝蓋碗茶、糖茶的嗜好。所選茶葉一般以「陜青」、「茉莉」為主。喝蓋碗茶的花樣甚多,如用陜青茶、白糖、柿餅、紅棗沏泡「白四品」;用磚茶、紅茶、紅棗、果幹沏泡的「紅四品」;用花茶、冰糖、白糖、紅糖、紅棗、核桃仁、桂圓肉、芝麻、葡萄乾、柿餅、果乾等沏泡的「十二味香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