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細想迫我自動辭職.佢話會唔補水比我

2008-04-10 12:06 am
今日老細叫我自已辭職.
更揚言.如果佢炒我既話可以即時叫我走.唔補水比我.

我係公司做左三年.無任何文件.入職証明.
只有打咭既影印本

我係彈性工作時間.
打咭道全部都係時間不定既.
呢個會唔會可以比僱主成為炒我既原因呢?

我有咩辦法自保

回答 (2)

2008-04-10 3:14 am
✔ 最佳答案
你千祈唔好自己辭職立刻走人呀!呢個無良老闆唔止想即時炒你唔補水,仲想呃你自己辭職,咁佢有藉口唔補水之餘,仲有可能要你補水俾返佢~~扣你一個月薪金作為辭職代通知金。佢分明係欺負你唔多明白僱傭條例,想係你身上搵著數!
你係公司工作過三年,首先要知道你是否連續性,每周都有十八小時以上工作,如果有嘅話,咁你和公司就有連續合約,無論佢即時炒你或你即時辭職,都要給對方補償一個月薪金作代通知金。依家佢叫你自己要求辭職,就分明係想呃你錢!
工時浮動係唔影響僱傭合約嘅,只要你符合足夠鐘數就有僱傭合約,雙方都有責任遵守僱傭法例。你有上班記錄的映印本,若加上出糧證明已足以證明你係佢僱員。
你自保方法就係唔好俾佢呃你自己辭職,如果佢炒你無一個月(你地無特別合約一定唔會係7天)通知,就一定要佢補返一個月代通知金。如果你證明佢係裁員,就唔使客氣要佢俾埋遣散費,因為你有三年工齡。未放年假都記得要佢補返錢。
如果你老闆要刻意違反勞工法例,你最有效方法就係向勞工處告發佢。有關較詳細僱傭條例可上勞工處網站查閱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也可依網站內的電話致電查詢。
2008-04-10 12:19 am
按勞工法例, 僱主不能無理解僱員工, 你已入職3年, 如果老細炒你, 一定有得補, 仲有, 如果, 你之前是有補水, 而家, 突然話唔補水. 都要相方同意更改僱用合約先可, 不可以單方面作出更改. 你可致電勞工處, 勞資關係科查詢 tel: 2717 1771

http://www.labour.gov.hk/tele/lr1.htm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30: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9000051KK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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