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信仰的反思

2008-04-09 5:37 am
到底 , " 神是愛 " 抑或 " 神有愛 " ?

我們都知道 , 人不是愛 , 但卻有愛的屬性 ,
故此 , 我們能用愛 , 愛父母 , 愛別人 ,

若 " 神是愛 " , 何解又說 " 神愛世人 " ?
若 " 神愛世人 " , 豈非應該說 " 神有愛 " ?

正如我們只會說 : " 火燒人 " ,
總不能說 : " 火用火燒人 " ,

若我們堅信 " 神是愛 " ,
該如何解讀 " 神愛世人 " ????????
更新1:

To : zero_omegaw 你的觀點確實是可以跟他們的信仰互相克制 , 不過 , 如果我認同你對無限觀念的這種看法 , 就不須要反思了 , 就是反信仰了 , 待總結時再回應你 ,

更新2:

致 諸君 : 我不是跟你們談論詞彙 , 愛要建立 , 必有乃於條件 , 需要有愛者 , 被愛者 , 愛者 " 愛 " 被愛者 , 若神是愛 , 愛者是誰 ? 若愛者是神 , 神就不是愛 , ok ?

更新3:

To : tlk_plk_hk 神是聖父 , 聖子 , 聖靈 , 故神本體就有愛者與被愛者的關係 , 因而自體成就了愛 ? 想問 , 聖父聖子聖靈是一體 ? 還是異體 ? 若是三位一體 , 就不應有愛者與被愛者的關係 , 因聖父不離聖子聖靈 , 故愛不成 , 若是異體 , 愛便成就了 , 因愛本是由異體 ( 對象 ) 所生 , 你所說的 , 似乎只是 " 三體一體 " , 並非三位一體 ,

更新4:

我同意人無法透徹 " 真神 " , 但既然有人能確立三位一體說 , 我們就應該能理解 , 你所說的三個位格是有自己獨立的意志、想法、情感 , 就是 " 三神合一 " 論 , 並非三位一體 , 三神一神 , 跟三體一體 , 不過是換過了文字而已 , 而且 , 既然三者各自有獨立的意志 , 想法 , 情感 , 那我們應該信那一位神呢 ?

更新5:

To : zero_omegaw 你的回應確實有令人反思的作用 , 信徒們似乎遺失了原先的重要觀念 , 無限 , 本來是不能被探究 , 故不能用任何屬性或文字定義其內涵 , 神無限 , 我們亦不可能定義為愛 , 信徒們另一個遺失觀念 , 無限與有限本來是一體二性 , 不能分割 , 故一體本無愛與非愛可言 , 神唯一 , 亦無愛可取 , 這是理性 , 亦屬哲學思維 ,

更新6:

一神信仰 , 以感性主導思想 , 對萬物生起寄予情感 , 因此將無限有限 ( 假立 ) 為二體 , 兩者之間 , ( 假立 ) 愛 , 以連繫 , 因而有說 " 世間充滿愛 " , 這愛 , 就是神 , 亦因感情用事 , 人漸漸認為無限有限是二體對立 , 誤認為神離於屬世 , 神是愛 , 只是人單純對萬物生起之情感宣洩 , 因無愛者與被愛 , 故本無意義 , 愛 , 是屬世的事物 , 是受用於屬世的人和事 , 故無限神 , 本來就毋須去愛 , 因一切都在祂本體成全 , 既無愛者 , 亦無被愛 ,

更新7:

能用愛的 , 唯有受生的屬世事物 , 愛者被愛 , 皆為有限之物 , 有生死之期 , 宗教信仰 , 應有一個理性 , 說神愛世人 , 這神 , 亦是有限的 , 宗教信仰 , 可有一個感性 , 說神愛世人 , 這神 , 是引導人心的 , 使人立於正道 ,

更新8:

你提供的那個基督教獨特思考法 , 回應了 " 神愛世人 " " 神是愛 , 人若心中有愛 , 等同心中有神 , 當人以愛心對待人時 , 等同神愛人 , " 這個信仰態度 , 是正確的 , 藉著神是愛的信念 , " 人就是作為推動這愛 ( 神 ) 的行動者 " , 故人愛人 , 就是神愛人 , 亦是人愛神 , 既能實踐於生活 , 亦能成就所信 , 神愛世人的真義 , 正正就是人人互愛 , 信仰應該代入生命中 , 才是活的 , 因信仰本來是 " 用 " 的 , 不是叫人高舉的 ,

更新9:

其實 , 不管是基督教的神 , 回教的神 , 或其他的一神信仰 , 只要是傳揚 " 愛 " 的訊息 , 本無分別 , 愛就是愛 , 沒有所謂你的愛或我的愛 , 我們信的是 " 愛 " , 不在乎 " 名相 " , 執著名相 , 是爭鬥的源頭 !

更新10:

回應關於無限觀念 , 任何事理落於無限 , 並非實無 , 若一切無 , 何來生有 ? 我們說無 , 只是我們無法辨識和定義 , 世間之一切 " 有 " , 非從 " 無 " 而來的 , 而是從 " 恆定不變 " 的本體所產生 , 信仰真理的 , 就是信仰這 " 恆定不變 " 的本體 , 並非 " 無 " ,

更新11:

當你以 " 無 " 破人家信仰 , 人家亦會以 " 有 " 破你的無 , " 有無 " 是相沖相剋的 , 都不屬 " 無限 " , 唯有永恆不變的本體 ( 不是有 , 不是無 , 不可測 ) , 才是無限 , 亦是信仰真理的所在 , 至於經書教義是否有問題 , 我只能說文字是死的 , 人是活的 ,

回答 (6)

2008-04-09 8:10 pm
✔ 最佳答案
大體上樓上的人兄已回答了,在下只是想加一點東西:

如有無限(即任何範疇包括精神思想的最大/無窮無盡),在邏輯中的正負抵消下就沒有任何東西了,又怎會有任何方面的特質!

神是愛/神愛世人等,都不過是人把所有正面的屬性硬塞給無限,令衪變成耶和華(至高者)而已!

因此如果有無限(終極實體),而無限就是所謂的神,那神根本不是愛更不會去愛世人!

2008-04-09 12:13:45 補充:
在下說的人兄們是指kamcngan兄和迷惘者兄!

2008-04-10 10:28:20 補充:
不必著急QQ兄!在下只是重點地提出"正負抵消"這個邏輯而已,但這只是"離不開有限的無限",在信徒堅信的"超邏輯"下就起不了作用了,而且這個邏輯也不是反全世界的信仰,所以也非閣下說的反信仰,定多只可說對無限的反思,如果不合某些宗教的"絕對"教義,亦只可稱為反某宗教,如不附希臘神話就是反希臘神,不合天主教就是反天主,不合基督教的就是基督徒經常說的反基督等等!

2008-04-10 11:02:03 補充:
tlk_plk_hk兄:
你明顯用錯比喻,你用"樓主是靚仔"和"樓主擁有靚仔的條件"代入/借代"神是愛"和"神愛世人"犯了好大錯誤,如果以閣下的比喻做借代只會有"神是愛"和"神擁有愛的條件"!
但"神擁有愛的條件"和"神愛世人"是兩回事,因擁有愛的條件只能說明神有愛/神就是那個感情(愛),簡單點說你只說明"神是愛"或者"神有愛",你同樣沒有幫樓主解讀作為愛就是本身的神如何去愛世人,如果你還認為這個是答案只不過是玩文字遊戲而已,下次拿個好一點的比喻吧!

2008-04-10 11:12:55 補充:
如果QQ兄是認為現實中的邏輯是反信仰而又無助反思的話,那閣下只雖要問問自己,究竟是信仰(教義&聖經)本身有問題?還是現實的邏輯(現實世界)本身有問題?

2008-04-10 11:37:13 補充:
其實有一個基督教獨特的思考方法,也是教徒普遍認同的方法去解答QQ兄的問題,如下:

如果耶和華是愛,而人類心中有愛時,就等如人心中有耶和華,當人因/用這愛心去愛人時,就等如借用耶和華去愛人,當然就等如耶和華(基督教神)愛世人!




但在下是極之極之極之否定這個由矛盾(就是聖經形容的耶和華本身)去組成的理論,因為這只是連借代也算不上的代替法,而且同樣也是沒有解決作為一個情感(愛)如何做行動(愛世人)這個問題!

2008-04-11 10:31:34 補充:
QQ兄:
如果是排除邏輯以一神教的宗旨去答,就只有一個答案而已,神是愛同時也是愛者,在一神教冇邏輯的宗旨下,神(你們稱為耶和華)可以同時擁有兩種矛盾的屬性(這也是教徒認為衪全能的理由),因此教徒亦推段(因沒有合理理論,所以只叫推段而非推理)出耶和華是超越人類/這世界的邏輯,以數字簡說就是全能的耶和華可以成為任何一個數字,所以耶和華是愛的同時也是愛者,當然這也是沒有任何理據支撐的,唯一支持這個論點的就只有教徒的"信心"(因此基督教才強調信心的重要更什於理性)!


如果QQ兄想成為一個基督徒就必須接受以上這種"荒謬"的邏輯!
2008-04-10 6:25 pm
We can probably think of this good question using the following analysis:
是 - IS = BEING
有 - HAS = OWNERSHIP
用 - USES = UTILIZATION; does not necessarily mean ownership

BEING includes OWNERSHIP, which in turn includes UTILIZATION right.

Since God IS love, therefore God HAS love, and by grace, God USES love to care for His children.
參考: Bible
2008-04-10 5:33 pm
如果說“樓主是靚仔”和“樓主擁有靚仔的條件”~~~有沒有不同??
如果按照你的推論,我們不能再說某人是靚仔/靚女/好人........
 神是愛~~~ 神是愛的源頭又完全充滿愛的屬性
愛可以是動詞、也可以是形容詞: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而 神向人顯示的正是這些屬性,而按照這些屬性行事就是將形容詞變成動詞~~“ 神愛世人 ”
個人感想~~樓主其實不是在問知識問題,而是在發表自己的立場.......你心中可能已經有一個老早設定了的想法並且會在“總結”時發表,叫人不能再回應~~
而且你這種字意分析的做法而經有一些前設:
~聖經不能用文學的手法去表達,只可作科學化的論述
~你用人的角度去看 神;但人不是創造主,所以人頂多是擁有愛的屬性,而不能定義什麼是愛
~當然啦!泛神論、無神論都不可以為“愛”定一個標準--只有一神論才可以有這樣的宣告,所以同樣的問題你不能問其他宗教
......
 神不單是愛,還有真理、公義、信實、聖潔........

2008-04-11 08:59:33 補充:
樓主的補充仍舊是語法分析的進路---指出“愛”是一個及物動詞---
你的想法不錯,但是你必須知道基督教的神學中有三位一體的神學按照聖經教導-- 神是有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不同的位格,而三個位格之間的關係是“愛”
所以“愛”在 神的本體中並不是一個架空的狀態
而“愛”在 神裏面是完全的

2008-04-12 12:59:25 補充:
人是“一位一體”所以是不能完全暸解“三位一體”神的;三個位格是有自己獨立的意志、想法、情感,所以位格之間可以有愛
2008-04-10 1:25 am
約 翰 一 書
4:7親 愛 的 弟 兄 阿 、 我 們 應 當 彼 此 相 愛 . 因 為 愛 是 從   神 來 的 . 凡 有 愛 心 的 、 都 是 由   神 而 生 、 並 且 認 識   神 。




4:8

沒 有 愛 心 的 、 就 不 認 識   神 . 因 為   神 就 是 愛 。




4:19

我 們 愛 、 因 為   神 先 愛 我 們 。
從以上可見,神是愛的根源,所以神就是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約 翰 一 書1 John 4:8





[kjv]
He that loveth not knoweth not God; for God is love.


[bbe]
He who has no love has no knowledge of God, because God is love.
約 翰 福 音 John 3:16





[kjv]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begotten Son, that whosoever believeth in him should not perish, but have everlasting life.


[bbe]
For God had such love for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Son, so that whoever has faith in him may not come to destruction but have eternal life.
依上文參見,前者應該是Noun,而後者則應該是Verb
如果閣下說:神是愛的根源,這愛的根源用愛愛世人會否比較好?

2008-04-09 17:40:05 補充:
想回應一下上面的kamcngan和迷惘者
當神施行審判前
神給了多少次的機會?多少次的警戒?多少位先知曾竭力叫人悔改?
甚至你們其中一些舉例也是警告來的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 6:23上)
如果神不是愛,何用不停勸戒你們,叫你們回轉接受拯救?
惟 有   神 的 恩 賜 、 在 我 們 的 主 基 督 耶 穌 裡 、 乃 是 永 生(羅馬書 6:23下)
2008-04-09 9:40 am
神愛世人???點愛法?

成本黑皮書只有一處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但矛盾地,下面例子多如牛毛:--

創6:13 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申8:19 你若忘記耶和華你的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你們必定滅亡;這是我今日警戒你們的。
申13:18 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書9:24 他們回答約書亞說:「因為有人實在告訴你的僕人,耶和華你的神曾吩咐他的僕人摩西,把這全地賜給你們,並在你們面前滅絕這地的一切居民,所以我們為你們的緣故甚怕喪命,就行了這事。
代下34:24-25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在猶大王面前所讀那書上的一切咒詛,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忿怒如火倒在這地上,總不息滅。』
...
... 打到手軟,不能盡錄。

咁點樣叫做神愛世人呀?一條立論只有一個反證就可以叫該立論破產,除非...

除非「神愛世人」裏面所謂嘅「人」係一群受選嘅人。個個羊兒都知到何種人屬於「呢類人」啦,所以所有盲信瞎奉嘅羊兒們都寧願先信此「神愛世人」立論(只要信不要問),不追不窮其究地信,希望神將就吓將佢哋扒入該選民堆,去享受一下神點樣愛佢嘞,到時仲駛乜理咩細人唔大人呀?

可惜佢哋祖宗唔生性,唔係選民,連累佢哋要加倍「奴」力(神奴隸嘅奴字)至可以得耶神開恩。君不見羊兒們怨宗罵祖、拳父腳母嘅例子多的是?只不過係為爭先恐後上天堂咋,小事到咁都攪到天下大亂,寧可「冇神去愛世人」好得多。
2008-04-09 7:18 am
聖經用光,用愛來形容神.正如你對你的愛人說:你是我的生命,你是我的靈魂,你是我的麵包,就會如你所說的嗎?所以神是愛,因此祂愛人.

2008-04-10 16:30:50 補充:
TO迷惘者: 我們所傳的(或譯: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2008-04-10 16:32:51 補充: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2008-04-10 16:33:45 補充: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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