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單是「自稱」三合會會員都可以視作犯罪呢?

2008-04-08 11:03 pm
簡單來說,所有刑事罪行都有犯罪意圖及犯罪行為,而以一般犯罪的概念來說,那些對別人有傷害的行為才有機會稱得上為「罪行」。但為何徧徧那一個「自稱三合會會員」就足可以構成刑事罪行呢?

回答 (4)

2008-04-21 5:13 pm
我也同意皇家輔警的意見。小弟當然知道法例是這樣寫,但問題就正正在此:為何法例會將這個未發生的「行為」-- 「成為三合會會員」列作嚴重刑事罪行呢?如要我選,我反覺得皇家輔警的回答顯得更為有道理,雖然我最後也隱隱然覺得「自稱警務人員」這個例子又好像與「自稱三合會會員」有點分別,再者,如答案未能完滿解釋,我甚至可以質疑單就「自稱警務人員」是否就應該/ 足可構成入罪。除非自稱之後會因這個身份有得益者又另作別論。
2008-04-14 5:50 pm
正如西方民主國家所說,中國香港政府

沒民主,人權,言論自由,所以自稱」三合會會員都可以視作犯罪
2008-04-11 6:11 pm
if what you said is real, then our Chinese national father------ Dr. Sun should listed on the black list? he joined the organization long time ago wor.....
2008-04-08 11:31 pm
回答者: Benny Tse ( 知識長 ) 沒有具體答到發問者的問題,只是將資料抄襲過來。

2008-04-08 15:31:08 補充:
 因為這些就是政府遏止黑社會蔓延的其中一個手段。任何人到處「認屎認屁」,吹噓自己,雖然他不是正式的黑幫成員,但人們無法分辨他是否真的是黑社會份子。
 正如一個人自稱自己是警察,都同樣犯法,就是警方憂慮這個人,破壞警方形象之餘,也擔心他欺騙市民對他們的信任。
 故此香港法律一直都把自稱黑社會會員者,視為正式成員,而事實上,有些青少年在非法集會被捕時,從未舉行過任何入會儀式。
 正統的黑幫入會儀式是很繁複的,又要發毒誓,包括燒黃紙和斬雞頭,又要歃血為盟,不像現時一些所謂黑社會份子般,象徵性收取三十六元(或三元六角)作所謂的入會費。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收錄日期: 2021-04-19 00:50: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8000051KK0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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