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妻子來港用探親方式三個月, 其間可以做甚麼 ?

2008-04-07 8:39 pm
我很快便和內地妻子註冊了, 所以她可以用探親方式來港居留三個月,
我知道她沒身份証是不可以工作, 如果以我名義租一個小鋪位, 做些小買賣, 她負責看鋪, 這樣可以得嗎 ? 有違規嗎 ? 如果不可以我希望找一些加工的工作讓她在家中做, 現在還有這些工作嗎 ? 多謝 !!

回答 (3)

2008-04-07 11:49 pm
✔ 最佳答案
樓上講得,因已觸犯逗留條件,涉嫌當黑工,罪成會判監的;你也一身蟻,因租鋪是用你的名義,你也涉嫌僱用黑工。
在家加工當然冇問題,但香港工廠的外發加工,已經冇了廿幾年,搵得到就難了!
2008-04-08 7:03 pm
你都係想佢可以幫補家計之餘, 又唔會周圍去玩去買嘢啫, 簡單, 你看看你附近有沒有好的鄰居 OR 親朋需要帶小朋友上學放學, 或在家照顧一些老人家的工作, 當然不會過夜, 這樣又可幫補家計, 又可以幫人, 不過就要肯定你的鄰居朋友不會告密, 費用當然不會太多, 不過總算有嘢比佢打發時間, 又可以比佢自己賺少少錢買嘢, 都不錯的.

參考: MYSELF
2008-04-07 10:29 pm
千期唔好打工 做小買賣 我有個朋友概太太就係

租間細鋪賣小小野 唔知點解被查到 好麻煩架

探親名義一定不可以打工的


加工係屋企可以 但係我唔知依家仲有無喔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11: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7000051KK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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