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長,煩請細閱!
我先生大約四年多前破了產,現在已經解除破產領。之前,我們聯名買了自己的公屋,(租者置其樓),但因破產者,不可有物業,我們把公屋退回給房委會,轉買為租。我先生有一份穩定工作,現在我很想用綠表換二手市場的居屋,因我有一子一女,他們逐漸長大,想換過大些地方,好讓他們有自己的空間。
但我有一些問題困擾我,綠表者是否不需入息審查呢?我怕我先生曾破產,銀行不會幫他做按揭!我是家庭主婦,我哥哥說如銀行不批給我先生,他會給我入息証明,因他是一間小型公司的老闆,由我來申請居屋業主,可行嗎?但現在的公屋我先生是戶主。
我很擔心,我想改善我居住環境,但我無能力買私人樓,就算有能力給首期,銀行都不批按揭,我唯一可以就是用綠表資格換二手居屋,但又怕跟通過不了壞紀錄,綠表者真的不用入息審查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