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
http://www.jenai.gov.tw/images/girl.gif
匿名:您好
胡大俠管家對於您所提問題,提供一些資料供參考:
嗯,我要結婚了!請問公證結婚...
嗯,我很急,非常的急
就是我們的戶籍都在蘆洲
那,今天是星期天
我們打算公證結婚,那應該要怎麼處理?
要到什麼地方?
要買什麼東西?
完全沒有頭緒
然後,除此之外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結婚嗎?
答:1.請求公證結婚之手續
一、結婚日期由結婚人自定,舉行儀式場次請洽各地方法院公證處。
二、請至少提前三天(扣除例假日)於上班時間向公證處登記。
三、下列書表用品請向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服務台、聯合服務處或員工合作社購買:公證請求書一份新台幣(下同)二元。
四、結婚公證書中、英文本,均由本處打字。
五、將公證請求書填寫後(填寫前請詳閱請求書末端之說明)交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服務台登記。
六、登記時應攜帶:
1.結婚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並備影本一份存卷)、最近一個月戶籍謄本、印章及證人二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亦可)。結婚人尚未成年者,其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
2.結婚人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者,應提出護照及單身證明,單身證明如在國外取得,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其單身證明除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外,須再經我國外交部複驗(單身證明如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代表機構出具者,應經外交部證明)。
3.結婚人為大陸人民者,憑旅行證及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大陸公證處所發單身公證書。
七、應繳費用:公證費一千元,例假日一千五百元,需英文證書者肆佰元。
八、聲請登記得由一人前來辦理。結婚當天,結婚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提前半小時報到,按時舉行結婚儀式。
九、參加婚禮人員,應服裝整齊,結婚人穿不穿禮服都可以。
十、結婚儀式在各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結婚禮堂舉行,禮畢交付結婚公證書正本三份,其中一份供申請戶籍結婚登記用。
司法院
http://www.judicial.gov.tw/
2.公證結婚今天是無法辦理,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結婚的,晚餐用電話聯絡親友公開宴客一桌,交換結婚禮物(戒指),當場宣佈您們現在結婚,並請參加宴客的二人當證人,當場填寫結婚證書,明天去戶政所登記結婚,最簡易婚姻儀式。
3.結婚登記
(一)申請人
受委託人(有正當理由經戶政機關核准者)。
結婚當事人之一方
(二)應附繳書件及注意事項:
結婚證書。(或由兩位證明人到場簽章見證,即可辦理)
未成年人結婚,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當事人之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及二個月內二吋正面相片各三張(換領身分證)
(三)未符合規定者,開立一次告知單。
(四)辦理期限:三十天內。
<希望以上說明能幫助您>
<胡大俠管家的經驗及網路資料>
圖片參考:
http://home.pchome.com.tw/net/364166/LOGO/dye_co_gi_404.gif
2008-04-06 13:16:50 補充:
相片各三張
更正為
相片各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