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中申請公屋中

2008-04-05 6:29 am
我想問現時我們申請公屋輪候中,已等三年中,但我們打算離婚,你們認為入住之後先申請離婚或是現時申請離婚同房署交代,這兩個方法會實行D呢?但我們沒有子女.
請各位幫幫我問題?萬分感謝!

回答 (1)

2008-04-05 8:39 pm
✔ 最佳答案
其實我認為,如果在大家的同意下又無傷害到對方,就等埋個公屋先啦,雖然這樣說你會認為我有點奸詐,但你們這樣早結婚,是不是當時也為了申請公屋呢?如果現在離了婚就失去了機會。但結果你們都未必一起住了,你們要想想是不是有必留有一間公屋囉,因為你們如果感情真的無法挽留就要分開住啦,留有一間公屋應該如何安排呢?如果你不介意也請講講因乜事而分開先?因為一份感情真的難得,如果要決定分開就真是十分可惜,你看現在的男人也少了,你們也等了三年啦。希望看後會幫到你提一點意見給你,但我也可能判斷是錯的,希望樓主想清楚啊。

收錄日期: 2021-04-14 19:21: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4000051KK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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