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最少10樣論據,thx!!!

2008-04-05 6:27 am
為了培養學生的責任感,學校規定六年級學生每學期最少參與10次社區服務,擔當義務工作.對於這個規定,你支持還是反對?你有什麼看法?你有什麼健議?
更新1:

(盡量給反對的論據,thx!!!)

回答 (1)

2008-04-05 8:21 am
✔ 最佳答案
義工服務一向是裁培學生的心理發展的一道良方,服務範疇很廣,由小至長者探訪;大可至籌辦大型活動,同學們可透過參與活動增廣見聞,也可鍛鍊同學與人相處之道。近年來,愈來愈多學校推動學生參與義工服務,鼓勵同學把自己所學的回饋社區。

的確,義工服務對學生身心發展有很大幫助。但,我對於學校規定同學在一個學期之內參與服務的數量,實在有所保留。

首先,同學們「參與」服務不等同「投入」服務,若強迫他們參加,不但浪費他們的時間,而且也令義工服務的效果適得其反。時下不少學校都會舉辦不少大型活動,例如:開放日、嘉年華等等。學校通常會邀請同學義務回校,分擔老師的工作。在這些情況下,這些同學通常可分為兩類:一、是賣力的,主動把老師吩咐的工作完成;二、是在旁邊聊天,交著雙手,百聊無賴的。更甚者,可能會亂走亂跳,擾亂秩序。前者投入服務的回然可以在服務中得益,相反,後者沒有投入工作,只是高舉著「參與」義工服務的旗號,在服務期間不認真投入,甚至只是在旁邊做「觀眾」。這一點兒也不值得鼓勵,而且也浪費他們的時間。

其次,同學們花太多時間在服務之上,只會令同學學業和課外活動更加不平衡。要知道,時下的家長都會安排不少小朋友參與林林種種的興趣班、樂器班等。曾經在電視節目報道過,有一些小朋友為了參加不同的課外活動,要每天幾乎晚上十時才可以回家做自己的功課、複習堂上的內容。學校要從他們的時間表上擠出一點點時間去完成十項義工工作,實在不容易。同學們將面臨升中,要花更多時間預備考試,務求有一個良好的成績入讀心儀的中學。在這個時候,要強迫他們抽時間參與義工服務,實在令他們百上加斤,無暇兼顧學業。

再者,學校資源有限,不能夠同時在一個學期提供每位同學十次服務。在學校裹,舉辦活動的負責人,非老師莫屬。老師的責任,是作為學生的「經師」和「人師」。舉辦一個義工服務,當中少不了聯絡服務機構、安排人手、寫檢討報告和建議書......這些大量且繁複的文書工作,不但大大增加了老師的工作量,而且令老師備課和休息時間更少,繼而影響教學授課的質素。老師的授課質數差了,那時受害的,會是學生的成績,更苦了著緊成績的家長。

其實,鼓勵學生做義工不是一件錯事,只不過學校硬性的規定只會令不少同學為求敷衍學校的要求,但求參與了事,不能享受義工的樂趣。若事實如此,更遑論談對學生的益處了。

有見及此,我對學校的規定有以下的建議:

學校方面,應該著重同學參與服務的質數,而不是數量。所以,我認為學校應該應取消參加服務的下限,同時鼓勵同學在服務之後,交一份短篇的報告,報告在服務中的所感所思。

家長方面,我認為家長可以身體力行,與同學一同參與義工服務。要做到家校配合,鼓勵同學參與服務,營造一個助人自助的氛圍。

總結而言,學校不能夠強迫同學們參與義工服務,否則,同學們浪費時間之餘,又會令學業和課外活動失衡。學校花了資源,卻收不到效果,白白浪費寶貴的資金,又苦了老師、學生和家長,形成「三輸」局面。

所謂「義工」,義字當頭,說到底,學生努力投入去做才是重要﹗
參考: 原創,請勿抄襲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59: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4000051KK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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