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為 果股97年度偵字第6469號 防害電腦使用
備註為 請務必到庭
附註為 告訴人
請問我一定要去嗎?
所謂的妨害電腦使用 是指?
我之前有因為玩網路遊戲 因為帳號被盜 遊戲公司說要申請報案三聯單 才能拿回被盜物品 因此去報案被盜 是否為此次傳票的原因?
第一次收到傳票很害怕
所謂的告訴人 是?我是提告的人嗎? 還是被提告的阿?
需要繳交費用嗎?
我都不太懂 誰能幫幫我
收錄日期: 2021-05-01 16:45: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4000010KK0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