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結婚通知書是不是一定要雙方簽名呢?

2008-04-03 6:07 pm
請問各位朋友, 和內地結婚, 提交的擬結婚通知書是不是一定要雙方簽名呢? 我排期了這個星期六交表, 以為去到拿表填就行, 所以有預先拿表.

另外另一方是不是要在結婚日提前到達香港辦其他手續?

回答 (1)

2008-04-03 7:03 pm
✔ 最佳答案
要在香港註冊結婚,除了填表,還要宣誓,你沒有虛報你的資料.
所以,如果你提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時間,伴侶不在場,
他/她是要在結婚前,到婚姻註冊處宣誓,提交的擬結婚通知書才算有效.

過程是可以分開的,即是你先宣誓,伴侶後補.
當然,可以一次過,就沒有那麼麻煩了.

2008-04-05 14:06:08 補充:
是,這是當天要辦理的事項

新 郎 及 新 娘 應 按 照 與 婚 姻 登 記 官 約 定 的 時 間 十 五 分 鐘 前 到 達 , 並 攜 同 兩 位 見 證 人 簽 署 作 證 。

在 婚 禮 進 行 中 , 雙 方 可 交 換 戒 指 。

結 婚 雙 方 及 見 證 人 須 在 一 式 兩 份 的 結 婚 證 書 上 簽 署 。 婚 姻 登 記 官 須 將 一 份 證 書 交 予 結 婚 雙 方 , 並 將 另 外 一 份 在 婚 姻 登 記 處 存 檔 。

收錄日期: 2021-04-14 19:04: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3000051KK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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