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朋友您呢個問題要先合乎幾個情況下先可能有機會唔使停牌。
(要睇您個人所扣之分發生同完結時間,文字上交代會幾長,希望您睇得明我所打之意思)
1) 二年之內只可以有一次報讀加合格之駕駛改進課程而減免三分
2) 當您二次超速閃燈車速都只係唔超過每小時30公里(只扣三分)
3) 一定要知道您本身所扣之十四分當中第一次係仲有幾耐先夠二年同係扣幾多分
4) 仲要睇您最後二次超速閃燈告票會幾時收到或通知上堂(最重要係千萬唔好交錢或上堂)
--- 假設您最初之一次仲有好短時間就到二年(最好係一個月左右就到而當時扣的分係越多越好)
--- 依家馬上讀駕駛改進課程,完成同合格之後可馬上減免三分,咁您就只係有十一分記錄
--- 等多一個月之後最初之一次扣分達到二年(當當時又係扣三分,咁您就只係有八分
---- 係呢個時候就先交錢(交錢等同認罪)..咁再加番六分,您仲係十四分底,咁就唔使停牌(當然要真正睇您個人扣分資料先可以話您知要唔要停牌)
(正常如果係超速閃燈而沒當場比警察檢控,一般會先寄信叫提供駕駛者,頭頭尾尾要二個月上下先接到罰款通知書,希望另一樣法律程序可以比您追番時間完結左第一次扣分達到二年而取消之扣分記錄)
(又或者如果有信心果二次超速閃燈都只係各扣三分,咁您可以使手段一次自己認,一次搵人同您認,不過一樣要係交罰款之前馬上讀駕駛改進課程同一定要合格同減免左三分咁先唔使停牌。
如果仲有唔明可留言,我會再回覆,不過講真..我都明開搵食車要追時間,不過二年都只係人人得十五分,為自己收入想下開慢小小..唔係就得不償失了...就個人所知..停過牌之後再拿回駕駛執照會有點煩,而且運輸署係可以有權收回駕駛執照引用條例係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