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清楚了解一下.到底是如何ㄉ狀況之下可以做有利ㄉ債務償還.
我之前有申請債務協商.債務因為78左右吧!每月需償還16000.以環ㄌ一年左右ㄌ.But這幾個月ㄉ薪水不(平均22000)是那ㄇㄉ穩定又剛好住在外頭.需要一些額外ㄉ支出.SO已有2~3個月未繳納ㄌ.原本想看看可否能夠再次協商.看可否在底一些.但聽朋友說是不行.但又怕再這樣下ㄑ.會連最基本ㄉ銀行往來都不行.SO很苦惱.....但又聽說.更生後就會限制一些基本生活機能.例-出國.搭高鐵....如果真是這樣.那是多久ㄋ.請問有誰可以幫我一一解答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