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否犯法(20點)

2008-04-02 3:50 pm
請問老師留學生堂算唔算非法禁錮?
老師罰學企或罰抄算唔算虐待兒童?
老師未經學生或家長同意,將習作簿塗污?
老師話"你再唔~~~~~~~~就同你屋企人講"算唔算恐嚇?

回答 (3)

2008-04-02 9:40 pm
✔ 最佳答案
Q: 請問老師留學生堂算唔算非法禁錮?
A: 如果學生違犯了校規,學校(及教師)可根據該校校規處罸學生,作為學校,學校有義務管理學生的行為,因為學生是代表該校的。

家長(或監護人)是小朋友的監護者,罰留堂學校是會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家長(或監護人)應知道你係比老師罰留堂,所以非法禁錮並不成立。

Q: 老師罰學企或罰抄算唔算虐待兒童?
A: 唔算,罰企或罰抄是教學過程中老師及學校所選擇的方式,根據該校校規老師及學校絕對有自由在合理合法情況下處罰學生。虐待兒童並不包括被罰企或罰抄,除非老師及學校職員出拳打傷你。

Q: 老師未經學生或家長同意,將習作簿塗污?
A: 將習作簿塗污是根據該校校規老師被給與的改正自由,並不需要任何學生或家長同意,除非你覺得老師或學校刻意亂寫,你應與家長討論再向學校投訴。改正不會算是塗污習作簿。

Q: 老師話[你再唔~~~~~~~~就同你屋企人講]算唔算恐嚇?
A: 要構成恐嚇,所言的行為必須是會構成罪行才會成立,例如:唔照做我要打死你。[你再唔~~~~~~~~就同你屋企人講]不會構成身體傷亡等刑事罪行,所以老師或學校並不會因此犯恐嚇。

Q: 當眾責罵學生一些不合理或無發生的事,令其名譽受損,是否誹謗?
A: 要誹謗成立,首先其誹謗言論必須是影響了被誹謗者的賺錢能力,例如:[某明星被人抹黑令其名譽受損並使其他合約因此終止誹謗才會成立],被人罵或指責不合理或無發生的事不是犯了誹謗罪,因為被當眾責罵學生並不因此有金錢上損失及失去賺錢能力。但如果情況嚴重,你應該找家長或監護人再向學校投訴並由學校更進。

其實以上發問內容(校方行為)並無違反法例的,作為該校學生是有義務遵守該校校規。
2008-04-02 4:33 pm
以上你講頭四件老師所做的事,都是老師想教好學生所用的方法,這些方法你可能不接受,但難道學生做錯事還要請學生吃糖嗎?

至於當眾責罵學生一些不合理或無發生的事,可能是誤會或有些老師過了火,但你想想,每日要對着這麼多反斗星,不勞氣才怪,你自己有時也會發脾氣吧!老師也是人呀!
2008-04-02 4:07 pm
我認為係,但係通常校長等等人會當無事,所以你想
告佢就打999警察一定會處理,我間學校都有個人同
你講果d野一樣佢叫李老師(特徵又肥又臭(係勁臭)又
樣衰又寸(e樣野一定可以告到佢坐牢)又有問題又好
鐘意同人講野果陣將把臭口隊過去人地到(我唔係亂
作係堅架超臭)仲有最後好鐘意逼人簽d不平等條約
(例如我想同xxx和解我們就係張紙到寫xx,果個
李老師又會係果張紙寫低xxx叫你簽大概係d低能野
兼無用既野
我叫王xx李老師你鐘意就罵我la
參考: 無無無無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14: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02000051KK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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