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原是之前給朋友fax了自己的身分證影印本, 及手寫的住址.
問 1. 對方可否只用此兩項用我的名義去借貴利? (住址的屋住非本人是家人)
2. 如果我之前fax時連埋聯絡電話(手提號碼)一併給對方.但現在己轉了號碼.之前如對方的已作廢. 對方手上有的只是id copy及手寫的本人住址. 貴利會否照樣借給對方.即使對方不是資料上本人. 但追數會追何人?
*如果對方未做這行動, 我處於被動, 能否有什麼建議可提供可保障到自己. 還是到差館報案先? 但至今對方亦未有做此此行動.恐怕即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