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工法例 , 員工可以最多連續工作多少天?

2008-03-31 7:58 pm
問1: 例如一個成人員工A第一個星期休星期一, 第二個星期想放星期四,就以上要求, 員工中間便要連續工作9天, 這樣雖然符合一星期有一天休息日, 但這有否違反僱傭條例有關連續工作的規定?

問2: 另外如果全職員工想在他唯一一個星期裡的休息日再以兼職身份繼續上班賺取額外薪金, 這是否合法?

問3: 成人僱員每天及一個星期最多工作多少小時? 如果一日內超出發定工作時間, 中途有薪的休息時間(或食飯時間) 是否可以不計在工作時間內? 2個工作之間有否限制最少要有多少休息時間?

感謝!

回答 (3)

2015-10-05 8:43 am
最多連續上6天
2008-03-31 9:48 pm
成年的員工,休息時間及工作時數應視乎僱傭合約的條款。僱傭合約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訂定均可。僱傭條例規定,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僱傭合約需要寫成書面,並由雙方簽名。如有違反,該合約視為每個月重新延續的合約。

在香港,成年的員工除非和僱主取得共識並有合約規定,否則沒有每天最多可以連續工作多少時間的限制。如果合約訂明而僱主沒有遵守的話,員工可以在離職後6個月內以民事訴訟追究僱主的責任。
全職員工想在他唯一一個星期裡的休息日再以兼職身份繼續上班賺取額外薪金,應先查看自己的受聘合約條款。如合約訂明不得兼職,員工兼職便是違法;如訂明兼職要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員工私下兼職亦是違法。

可以到http://myweb.polyu.edu.hk/~lgttsk/aritcles/Employment/c_ept_contract.htm
參閱僱傭合約(employment contract)
2008-03-31 8:40 pm
以下係有關休息日的勞工法例資料, 希望幫到你啦.
僱員在受僱期內可以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休息日
享有資格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義
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休息日的安排
休息日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爲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 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只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
• 非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該月休假表均可。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如休息日適逢法定假日,應於翌日補假。
休息日強迫工作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僱主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休息日自願工作
除受僱於工業界的18歲以下的青年外,僱員如果自願,可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
如僱傭合約內有任何規定僱員必須在休息日工作,才可獲發每年花紅或年終酬金,均屬無效。
休息日工資
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收錄日期: 2021-04-29 16:21: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31000051KK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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