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本人父母有一個工廠大廈物業,以前是自用的,後來租了出去,之前其中一個租客在車位上加建了上蓋(鐵枝架那類),他們不知加建上蓋有問題,只當他自己裝修來用,沒有理會,最近收到屋宇署來信說那上蓋是僭建物,要儘快清拆,但信件內容繁複,不知怎做才能正確完成所有程序,所以有以下問題想教:
1. 這信是第一次收到,如未及時處理,會有什麼後果?
2. 因現租客最近兩天才轉寄那信件給我,已過了限定30天回應的一半時間,也不夠時間找人清拆,如以此理由申請延期會否獲批?是否一定要書面申請?
3. 來信由屋宇署發出,但又附寄一信件說由已委托一間叫嘉X的工程顧問公司全權管理有關清拆僭建物勘察及跟進程序,請問如要申請延期應寄信到屋宇署還是嘉X工程顧問公司?如有任何有關清拆工程的查詢,又應該聯絡哪處才對?
4. 信件附來一個清拆商的名單,請問是否一定要從中選一名來做清拆工程,還是可另外自己找人做?會唔會找人拆了又話我不合規格?如用名單內的清拆商,清拆後是否一定沒問題?價錢會否較出面貴?
5. 可否詳述現在我應做的流程?假設我自己找了人做清拆工程,是否要先知會屋宇署由他審批才開始工程?清拆其間又是否要一直由他們派人監察工程進行,還是清拆完成再找他們看便可?
(我想最少接觸屋宇署/嘉X公司為妙,因為有時越希望按他們要求跟足程序,他們就越叫你做這做那找你麻煩,請指教我應做什麼最少的步驟解決這個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