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同居屋的分別??

2008-03-30 9:24 pm
公屋同居屋的分別,兩者有咩唔同???


請詳述你的回答內容。


唔該哂~

回答 (2)

2008-03-30 9:32 pm
✔ 最佳答案
香港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興建的香港出租公共房屋,惟以前者佔大多數,現時香港約有三分一居民、即200多萬人居於房委會的65萬個,及房協的15萬個出租公屋單位
1953年聖誕夜深水埗發生石硤尾寮屋區大火,令5萬3千名災民無家可歸。當時港英政府為了盡快為災民提供安身之所,便火速在原址附近興建徙置大廈(俗稱七層大廈)。此後,政府又在香港島及九龍各處興建黃大仙、老虎岩、長沙灣李鄭屋等徙置區以吸引居所簡陋,衛生環境較差的木屋居民入住,自此開始香港政府大量建造公營房屋。
有學者認為,把石硤尾大火稱之為香港公共房屋發展的分水嶺事件,是言過其實[3]。香港政府對公共房屋的投入,實為五十年代以來一個不斷學習,充滿政治盤算的過程。
學術界也普遍認為香港公共房屋的發展並非政府出於仁慈的施政。相反,政府對公共房屋的投入實為有利可圖:透過清理寮屋,政府獲得大量的土地以作發展,而且去除了反對力量的躲藏地點。而公共房屋壓低了工資增長的需求,也促進了出口工業的發展,是對資本家的間接資助。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5%AC%E5%B1%8B&variant=zh-hk
居者有其屋計劃(簡稱居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由前香港總督麥理浩爵士於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為一些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又不合資格(或不願意)入住公屋的市民提供另一種選擇。此計劃內興建的屋苑稱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稱居屋。負責計劃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已宣佈中止計劃,即不會再興建新的居屋屋苑。
1973年,香港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計劃,增加公共屋宇的單位數量。到了1978年,首批居者有其屋屋苑正式推出,它們分別是葵涌悅麗苑、觀塘順緻苑、柴灣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漁暉苑及沙田穗禾苑,當時這些單位的售價大約是十二萬港元。大多數居屋與公屋共用相同的樓宇設計,甚至由公屋改裝而成。
有時私人發展商會參與居屋興建,這些居屋就是「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例子有旺角富榮花園、將軍澳安寧花園、屯門龍門居、柴灣康翠臺、小西灣富欣花園及筲箕灣愛蝶灣。這類型居屋沒有固定樓宇設計。
另有一種居屋就是「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屋苑,只有美樂花園一個
到了2002年,香港政府認為私人住宅物業應由私人發展商以市場作主導興建,宣佈停止建造和售賣居屋。而當時仍然建築中的居屋屋苑一部份轉為公屋,另一部份則售予合作的發展商,如紅磡紅灣半島則售予發展商新世界發展(新鴻基地產其後與新世界發展聯合發展該物業)。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1%85%E5%B1%8B&variant=zh-hk
參考: other
2008-03-30 9:31 pm
你個問題有人問左...
哩個係答案...


香港的公屋前身是徙置區。始於1953年深水埗石硤尾村大火。當時香港政府為了盡快為災民提供安身之所,便火速在原址興建徙置大廈(俗稱七層大廈)。此後,政府又在香港及九龍各處興建黃大仙、老虎岩、長沙灣李鄭屋等徙置區以吸引居所簡陋,衛生環境較差的木屋居民入住。自此開始了香港政府大量建造公營房屋的洗河。



發展

當時的公屋沒有獨立廁所或廚房。在頂層設有天台小學,方便住在徙置區的兒童上學。後來,政府不斷加建學校,天台小學被淘汰,共改建為社區中心等公共設施。



1960年代

在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推出公共屋邨,包括長沙灣蘇屋邨、荃灣福來邨及牛池灣彩虹邨。



隨著時代變遷,公屋類型推陳出新,樓層也越來越高。在六十年代興建的公共屋村大多都只有16層,近年落成的公共屋邨樓宇大約有30、40層。除此之外,香港政府亦推出小家庭單位大廈及長者住宅以應付特別需要。



居者有其屋計劃(Home Ownership Scheme,簡稱居屋計劃)由前香港總督麥理浩爵士於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為一些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又不合資格(或不願意)入住公共房屋的市民提供另一種選擇。此計劃內興建的屋苑通稱居屋。



1973年,香港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計劃,增加公共屋宇的單位數量。到了1978年,首批居者有其屋屋苑正式推出,它們分別是葵涌悅麗苑、觀塘順緻苑、柴灣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漁暉苑及沙田穗禾苑,當時這些單位的售價大約是12萬港元。



有時發展商會參與居屋興建,這些居屋就是「私人參建計劃屋苑」,旺角的富榮花園、將軍澳的安寧花園、屯門的龍門居、柴灣的富欣花園、筲箕灣的愛蝶灣就是私人參建計劃屋苑的例子。



2000年,香港爆發居屋短樁醜聞,位於沙田小瀝源的愉翠苑有兩幢大廈因短樁而被迫拆卸,而像天水圍天頌苑這些短樁情況不算嚴重的居屋亦需要作維修工程。



到了2002年,香港政府認為私人住宅物業應由私人發展商以市場作主導興建,宣佈停止建造和售賣居屋。而當時仍然建築中的居屋屋苑則賣給合作的發展商,如紅磡的紅灣半島和鑽石山嘉峰台,則賣給兩者的發展商新世界發展。



2004年,紅灣半島的發展商新世界發展與其後購得紅灣半島一半權益的新鴻基地產,宣佈清拆紅灣半島,引起社會各界嘩然。2004年12月10日,它們宣佈擱置清拆計劃,事件才告平息。



2005年,多名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重新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以解決政府的財赤問題,但被政府否決。
參考: YAHOO! 知識


收錄日期: 2021-04-11 23:59: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30000051KK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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