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教導子女, 目的是要他們明辨是非, 分辨錯對. 自古以來, 嚴父出孝子, 時移世易, 只是方法不同, 但道理仍緣出一徹.
孩子未試過被火燒, 不知熱和痛, 當父母的當然不想孩子親身試過教訓才學懂這經驗, 只想將自身經驗教予孩子, 嚴詞厲色, 必要時加以體罸, 是希望孩子未蛀成大錯前有所警惕.
但今天教育參照西方做法, 連小孩都會報警控告父母體罰, 真令身為中國人的羞恥. 適當的處罰, 其實可令小孩認知自己犯錯, 否則為何成人犯法要坐牢受罰 ?
問題是首要用道理令孩子明白所犯錯處, 知錯後令小孩自願受罰, 與小孩訂明如有再犯, 罰則加倍. 卻不要在小孩未明白前胡亂處罰. 原因其一是令小孩明白改錯, 另亦避免因小孩心中不服, 弄至報警對簿公堂.
要小孩明理, 首要自身亦要以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