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犯左”賭場內賭博”的罪行會唔會有案底?

2008-03-29 3:42 am
我想問犯左"賭場內賭博"的罪行會唔會有案底?
但只係罰左500元,個法官無講話留案底,
仲有如果有案底係唔係一 世架?
會唔會無架?
咁搵工係唔係要寫埋落去球職信到?

thx!

回答 (2)

2008-03-31 3:55 am
✔ 最佳答案
"賭場內賭博"的罪行是刑事罪行. 你被罰$500, 即係入咗罪, 己經留有刑事案底. 案底係跟你一世, 唔會無咗嘅. 但根據<罪犯自新條例>, 如果你乎合某 d條件, 在某d情況下你就可以合法咁唔話俾人知你有案底, 即係搵工唔使寫埋落去球職信到.
罪犯自新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

"罪犯自新條例"並非只適用於十八歲以下犯人, 而是適用於所有人仕.
香港政府的紀律部隊(執法)包括:警察,海關, ICAC, 入境處, 懲教處等, 因為係執法部門, 所以唔受"罪犯自新條例"影響, 任何有案底的人都申請唔到入職.
請注意: "罪犯自新條例"只是讓犯事者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合法地不披露其刑事紀錄, 而不代表其刑事紀錄被銷毀. 刑事紀錄是不會被銷毀的, 而是會永久存於警方及法庭的紀錄之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6條 - 在賭場內賭博:

任何人如在 賭場內賭博, 即屬犯罪, 可處以下刑罰─

(a) 如首次定罪,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3個月;

(b) 如第2次定罪, 可處罰款$20000及監禁6個月;

(c) 如第3次或 其後再定罪, 可處罰款$30000及監禁9個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3-29 5:09 am
照字面睇,你應是在香港的非法賭檔被捕,這是刑事案,罪成一定留案底;案底就跟你一世,不過除左政府,保安,銀行、金融、保險的工作外,其他工都好少要出示 [ 無犯罪記錄証明書 ]即 [ 良民証 ],所以就無需寫在求職信上。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52: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28000051KK0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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