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7年11月份接到廣告公司,要請幫忙拍4張硬照廣告,工資會在在2-3個月給我,我没有簽任何合約,只是口頭協意。完成工作,已經三個月,我多次致電果間公司,但每次都話未批,有時又唔接電話有冇法律途徑可以追返d錢呢?
拍照是在12月20日,在1月份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及頭條日報開始刊登,為期4星期。
收錄日期: 2021-04-29 15: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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