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歐洲一個國家之後飛去第二個歐洲國家 逗留期限是否重新計過?

2008-03-28 9:23 am
例如我以家逗留西班牙三個月, 我飛去奧地利 是否再計過? 又有三個月?
抑或我一定要飛返港 再飛去奧地利?

歐盟搞到我好鬼亂 希望有人解答 謝謝
更新1:

gho267 謝謝你 除左土耳其 埃及得唔得? 有冇d其他國家建議 係咪歐盟以外既國家就得? 除左edmond_lst提述以外既24國家 其他國家就得?

更新2:

我想問 瑞士得唔得?

更新3:

愛爾蘭得唔得?

更新4:

羅馬里亞 得唔得? 如果得, 我好大機會到羅馬里亞之後火車到匈牙利 再到奧地利

更新5:

愛爾蘭 得唔得? 我應該去愛爾蘭... 之後再到果廿四個國家 係咪再有90日?

回答 (2)

2008-03-28 7:30 pm
✔ 最佳答案
若您計劃前往歐洲 [神根公約 ] 協定區旅遊,即是比利時、荷蘭、盧森堡、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義大利、希臘、丹麥、瑞典、芬蘭、捷克、愛脫維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冰島、挪威等 24 個國家,停留時間為90日以內,原則上擁有神根簽証,即可在 90 日 內通行以上各國。

簡單而言,無論你會去幾多個國家,一次簽証的限期是 90日。
2008-03-28 4:33 pm
.yes ! only 3 months within europe if they don,t stamp your passport in austria.but you can fly to turkey and re-entry EU for another 3 months.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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