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很好! 我最喜歡看到懂事的人。
先說您的開支中第4點,我會認為不應投資在股票身上,而且國際的經濟轉變得很利害,不是我們小市民的玩意。記著股票或基金不是長線投資,而是短線炒賣的玩意。不沾為妙!
最穩重的做法是,先贖了您現住的樓。大多數人的錯誤想法以為利息高才將手上現金投放回按揭處,這是極錯的想法。我認為一)若有能力去還清債,債應越少為妙!二) 我反而認為利息低時才是叫我們加速還清貸款的時候。
我也曾聽銀行小職員說:趁利息低,借7成,餘下手上的資金去作其他投資。作為銀行的角度想,當然希望您借多一點,他們賺取您的利息,而資金再在銀行處買這買那,那才會其他收入,如息差、手續費等。
而作為有智慧的消費者,當然將手上的債先結算,餘下的資金才作穩當的投資。
您第三點的想法,人心中有魔鬼與天使,有時心中的不滿足是被魔鬼操縱著。一個人400呎怎會不足呢!有些家庭一家4口也住400呎而已,您從這點想,此刻的您是否很幸福呢!
第二點想法是最實際的。不過還清樓按後,只餘下30萬,此刻的400多呎,最平也要130萬左右,那麼3成資金約40萬,您仍欠10萬資金。現時新的規定可借8成半,然後出租。若8成半的資金需35萬,若您可以短時期儲到5萬,那麼仍是可取及穩重的做法去買樓作長線出租。
2008-03-27 19:27:36 補充:
買樓出租既可保值,又可升值。但大前提是您必須知道自己的工作穩定,您要計算萬一租客不交租,您仍有實力去供樓。若是可以,是一個最好為自己將來想的做法,最近我才知曉很多有知識的老人家,原來有兩層樓,一是自住,另一作出租,拿租金當生活費。
當然出租單位,您需報稅才為最穩當的。很多地產經紀亂說叫人不用報稅...這是叫您去做犯法事,所以您需計算收租也是您收入的一部份,若有工作做,是當個人入息稅計。若沒有工作,是當物業稅計。
所以要出租單位是需緊記報稅。
2008-03-27 21:40:43 補充:
哈哈! 我很開心您是我在此網少見有智慧的人。
匯豐? 太貴了。若要考慮銀行股,我反而會選擇中銀香港,因初起步,仍有大段路走。不過,股票都不是首選。
對呀!基金最大的壞處就是給基金經理的手續費,是吃人不要骨的投資!您真的很聰明!
我真的要讚您,"沙一"太多炒家,不值得投資。河畔實用不太高,而且望大涌橋路很噪,自住或租客不能居長久。
2008-03-27 22:07:19 補充:
既然您住"沙一",我會提議您賣掉它,現時最細的395呎回落至165萬或以上,您吐現後,實質的資金有約200萬。
您買荃灣中心,以一拆為二,以3成資金買一間490呎自住,約150-170萬,假設買150萬,再以全筆資金約130萬買一間404呎作出租。那麼您比我未知您住"沙一"前的建議8成半更為穩重。
為何自住的要借7成來供呢?因自住的供樓利息有得減稅,可幫補少許。而出租的一筆過,免卻租客不交租而擔心供樓的問題,再者不需向銀行申報出租事宜。您只需專一供自己住的那層,而租金當是bonus來抵消自住供樓的負擔。而且您可以換間大一點,變成一舉兩得。
2008-03-27 22:13:40 補充:
說租金回報"荃中"比"沙一"更為高,有眼光買到低水的,最少有5%,最高更達8%以上。因很多時人們會將這兩個屋苑相比,"沙一"實在炒得太瘋,"荃中"屬於踏實派,它不是沒炒家在,而是炒家不會如"沙一"的獅子開大口。加上自住的業主居多,很多老業主在這屋苑有兩間屋,一自住另一出租,加上您在同屋苑住而另一出租,有什麼資料也易點掌握。
2008-03-27 22:13:43 補充:
而且說實在,"荃中"仍很低水,$4,000/呎還相差千元,絕對是匹黑馬。加上已作大維修,此際的環境真令人眼前一亮,現時很多新晉的律師或會計師也選擇住這兒。再加上在巴士直達機場或深圳,所以現時的租客很多是日本人或是高尚職業的需中港或外地兩處走的人,租客類別已提昇了不少,空姐也住這兒!
2008-03-27 22:22:11 補充:
說到租霸,其實不需擔心的。該名業主是2003年出租如該租客,而04年修改了法例,凡04年後出租的物業,若租客不交租,業主只需一個月後已能向法庭提出收樓令。其實"業主會"有少許不實的報導,昨天新聞說他們近來收了300單求助?!我想是跨張表達他們有多叻、有多能力協助業主吧!
自從法條修改保障業主後,坦白說,這數年的租霸一詞已近絕跡。只是遺留那些在04年前出租及是同一租客的才有這問題存在,加上租金的上升很多,那些同一租客租了多年仍是同一地方的,當然不想搬往他處更貴租的,那才會立心不良。
2008-03-27 22:27:15 補充:
而且該名業主的單位是唐樓,往往租霸要選擇這些沒有管理的大廈,自出自入沒人知曉。若是有法團、有管理的大型屋苑,租客有心胡亂,業主的只查問管理員該租客的近況而略知一而。所以這類有心胡鬧的租客是會選擇有漏洞管理的大廈住。
加上如報導稱連天花的鋼根也外露,若不是長期用硬物攻擊,那怎會如此。若是,樓上的住客一定會投訴。但記住是沒管理的唐樓,投也沒人理會。若是大型屋苑,這麼長久的動作,管理員一定會入門查看,若看到,怎會不通知業主呢?
2008-03-27 22:35:56 補充:
而且我總覺得您是什麼人,上天是會很公平安排什麼的租客給您。我會說一把掌拍不嚮,很多時大家遷就對方,問題總會得到解決,而不會演變成此局面。
再說,租客是一定由您作為業主的去把關,去選擇。而不是靠經紀的推銷,再說有些地產也怕介紹了衰的租客給您,那麼日後您總是找他煩他,他賺您的少許佣金也彌補不到煩擾。
記住,出租前,您需自我製訂一份租客類別要求,您對他有什麼要求,什麼職業的人,是男是女,是一人或多人住,是夫婦或同居男女,什麼年齡。您對他們該如何看待您間屋,這些要求也可說出,給向經紀說明。當經紀知您是有要求時,也不會亂為生意而做生意,而且記住間屋是您,話事權在您處,租不租由您說話。
2008-03-27 22:45:41 補充:
而且間屋最好是乾淨企理,那麼您叫價也可高一點,而我常說什麼價錢的就是什麼類別的人選擇。這個世界很現實,錢已能分別人的級數。
2008-03-27 22:45:50 補充:
我希望您參看我曾回答有關出租該處理的法律事宜,只要做足應足的程序,租客也忌您三分,還敢胡鬧!而且您亦需向租客或經紀表達您要報稅、打厘印、報cr109,以表示您是懂法律及按法律做事。
http://hk.knowledge. yahoo.com/question/? qid=7008011801307
http://hk.knowledge. yahoo.com/question/? qid=7007092202870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111300058
2008-04-09 05:51:24 補充:
dalglishwongck:
有些人只懂回答性問題及什麼的股票,可見這些是什麼的人,我最討厭這些人沒合理地給予及指責別人的回答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