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真是很煩, 對個印尼女傭好好. 當然她對BB 都好好.
所以她要求什麼, 都會給予. 忽然一個星期前, 她對我們說, 想回國.
現在有幾個問題: (她只做了不足六個月)
1) 她會四月十五日走 (足夠一個月通知). 我想在四月五日, 叫她走,
當然會給回她餘下到十五日的工資. 但這樣是否合法?
2) 我與入境處申報她走的日子, 應該是四月五日或是四月十五日呢?
3) 大假是否 3.5 日 ?
4) 我的印尼女傭住在 DONOMULYO MALANG. 要飛到什麼飛機場? 飛機票大約多少錢? 機票要 open 幾多天給她?
5) 請多給我一點提示和小心什麼.
謝謝 - URG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