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現金卡19萬 完全沒有收入證明 可以聲請債務協商或者更生嗎

2008-03-25 5:21 pm
欠現金卡19萬 完全沒有收入證明 可以聲請債務協商或者更生嗎?

要用哪一種方式比較好呢?

因為我爸媽是做夜市的 完全沒又收入證明

而且是在夜市後段 生氣很不穩定 時常連攤位租金都差點湊不出來

每個月還得為了這張現金卡的最低應繳金額 6000 在煩惱

因為我自己本身有申請債務協商成功

所以想幫媽媽也申請 不知道依照現在的情況要用哪一種比較好?

麻煩請詳細告知 贈點 20 喔! ^_^
更新1:

是華南銀行 轉運卡

回答 (6)

2014-07-08 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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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需要貸款服務的朋友,要辦貸款前請先注意.存摺.提款卡.密碼.正本
請勿交予他人,否則你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在此特別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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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6 12:15 am
建議你可以去找律師諮詢...了解債務更生怎麼辦理...
我也是辦理債務更生了...這樣每個月的還款金額變的很少...
有需要的話再寄信給我吧!我再把我律師的電話給你...
他也有在法扶做諮詢...所以還蠻專業的...而且費用也沒像代辦公司那麼貴...你可以參考看看囉!
2008-03-25 11:48 pm
惟協助卡債族合理還款,立法院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未來卡債族只要無擔保的債務一千兩百萬元以下者,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程序」,在法院裁定範圍內可爭取降利或減款,還款計畫最長可達八年,保障超過五十萬卡債族的權益。
此法公布後九個月施行,換言之,最快今年三月可實施,法院將可適時介入保障合理的還款計畫。
基於弱勢保障精神,此項條例最主要保障卡奴和小額信用貸款者。只要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平均每月二十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活動者都是可適用對象,包括受薪階級、或計程車司機或小商販等小老百姓。
新法保障債務人合理還款程序,避免遭到銀行過度剝削,這也是國內首度納入自然人更生程序。還債未來可採取雙軌制,包括「更生程序」和自然人破產概念的「清算程序」,債務人與銀行協商未果,可選擇合理還款的更生程序,或宣告破產清償。
依照新法,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房貸、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背負債務,必須先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銀行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協商破裂才可聲請更生或清算。
此外,為避免協商程序延滯債務人清理債務,法令也明訂,債務人提出協商三十天內,銀行必須進行協商,若九十天協商期協商破裂,債務人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換言之,債務人最晚可以在一百二十天內選擇聲請更生或清算。
但擔心衝擊現有與銀行已經達成協商的二十三萬卡債族,朝野協商同意,債務人與銀行協商成立者,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除非發生不可規責的事由,導致屢行顯有重大困難。
法官任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並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自然人擔任監督人或管理人。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一千元,但無力支付者可暫免繳納。
債務人向銀行聲請「更生」,必須提出更生方案,包括清償金額、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的分期清償方法,最終清償期不得超過六年,但有特別情事,可以延長到八年,換言之,可提出六至八年的還款計畫。債務人如果未提出更生,法院最終也可以裁定進入清算程序,分配債務人財產。
債務人提出的更生方案,法院可逕行裁定,或依職權召集債權人會議討論,若債務人和債權人無法接受,最終仍可由法院裁定。
此外,若債務人評估無法還款,也可以選擇清算財產分配給債權財團,若債務人不願履行清算義務,甚至有具體事實顯示債務人有逃匿,或者是隱匿、毀棄或處分屬於清算財產的可能,法院可以拘提或管收等強制手段介入。
為防制債務人利用清算迴避還款責任,反而過著奢華生活,新法也明定「阿B條款」,債務人聲請清算後,生活不得超過一般人通常程度,限制債務人生活,債務人非經法院許可,也不得離開其居地,法院得通知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出境。條文也訂有解除清算復權重生,債務人在清算程序終止翌日起滿五年,或符合清償債務完畢等條件下,也可聲請復權,債務人因法院裁定清算程序所受權利限制,不應終其一生。
此外,因浪費、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造成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債務,而生開始清算原因,甚至是捏造債務,法院也可裁定債務人不可免除債務。
以上為申請更生之條例及需注意之事項,若你目前沒有
工作及還款能力,但家人有能力可負擔更生後之每月繳款金額,
我們已經幫許多人解決目前跟以後的困擾了!!如果你也想藉由法律途徑來解決你的問題!我們免費提供諮詢和免費債務清理條例法律座談會喔!!加油!!

法律扶助基金會從未與中華民國生活法律推廣協會進行任何形式之合作,若有任何人士宣稱其公益單位,並非真實,請民眾特別注意並向提出檢舉。

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部落格上寫說並沒有強制一定要有律師代理,但如有律師從旁協助的話,當然是會比較好。

專業的債清法律師 免費債務清理律師說明會 服務3年
參考: 律師事務所
2008-03-25 9:11 pm
您好!!

因為您的母親的現金卡只有19萬元

如果要辦理更生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因為母親的負債較少

所以法官在判決時所判出來的結果對您的母親

我想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我想比較適合的方式是藉由協商的部份比較適合您現在的'情形

但是如果是一般的協商對您並沒有幫助

您需要的是能減輕月付額的方式

來償還您的債務!!會比較適合

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可點我大頭ㄝ~~
參考: 經驗
2008-03-25 6:08 pm
無收入者!!最低要30萬以上才符合更生要件喔

您好!!現在有個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更生方案~2008今年4/11實施的條例

叫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可以參考更生方案~辦理成功後只需償還總債額的2成~且還能無息分期3-8年~

免費幫您諮詢~反正問問又不用錢^^能幫助到您才是重點

更生方案~~清償金額 : 原則不低於負債總額之二成。
還款方式 : 三個月給付一次以上分期付款。
清償期限 : 最長6年,必要時延長至8年。
(更生程序聲請開始---無利息ˋ無違約金,所以是本金打折在分期繳款 )

希望有機會幫助您早日脫離債務^^有任何問題可以問我喔
2008-03-25 5:34 pm
您好,
我建議申請個別協商,你媽媽欠的債務不高,只有這張19萬的債務,協商即可
除非你媽媽有欠債務超過一百萬以上,再用下個月要上路的更生、清算
協商後,至少你們繳的最低金額不會再是利息,這樣就不會繳款繳的那麼辛苦了
特別要注意的是,有的銀行沒有協商方案喔,所以你要知道你媽媽欠的這一間是哪一間銀行可否談協商

以上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參考: 規劃客戶債務的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5-01 18:21: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25000015KK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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