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天天台有一隻小狗,?pls help!!!!!!!!!!!!!!!!!!!
我住在高層單位的,我看到對面天台有一隻小狗,後來看的時間多了,
發覺這個主人對這隻小狗十分不好:
1)天台九成地方都沒有遮擋的地方,(露天),狗隻大部份時間都不能入屋內,幾乎日復日24小時在外的,
2)但我又看到屋內有另一隻狗的,即是只有他被困於屋外,
3)我一次看到他男主人,此人並沒有摸他,只是拖完地就走了
以上,明顯此人不愛此狗,
一次,下了很大雨狗浸於水,雖然後來狗仍可進屋,但我覺得已很殘忍了,於是我做了以下三件事:
1,去愛護動物協會投訴
2,報警for懷疑虐蓄
3,寫信放在此戶門口上,說我想出錢領養他
結果:
1,說自己沒有檢舉能力
2,到訪此戶,但主人不在,說會跟進,但我想猫死了,在HK報警也沒用的
3,可能我出手低,沒有回覆,
現在我想再給信,說我多多錢也肯收養,但看更可能認得我,
我應如何救這小狗?
回答 (5)
我覺得你不應該用錢來領養這隻可憐的狗狗, 因為只會助長佢主人的惡行. 你不如嘗試聯絡漁護處, 問吓有何意見, 另外, 你已經報警, 若果狗狗的情況都未改善, 那你再跟警方跟進他們曾經作出甚麼相應的行動.
參考: 自己經驗 (一隻史立莎及一隻魔天使)
看來狗主是疏忽照顧,很欣賞你對小狗的關注和協助,但我對出錢領養小狗有保留。不正當對待動物的結果是懲罰和禁止而非獎賞和鼓勵,你出錢領養小狗是善意但會給狗主錯誤訊息,助長狗主的不當行為,因此,你要三思啊!
雖然,現時處理受虐動物的情況仍未如理想但已較前進步,至少有關方面不會將動物受虐不當一回事。既然警方答應跟進,你便繼續觀察當中進展。愛護動物協會雖沒檢舉能力,但他們的資源和能力不應低於一個小市民。作為香港歷史最悠久、資源最豐富又最具代表性的愛護動物組織,他們實在責無旁貸。
虐待動物法雖未完善,但仍是有法可依。保護動物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和共識,這是政府不斷傳給社會的訊息。作為市民,你已盡了市民應盡的責任,現是有關方面工作的時候,愛護動物協會應配合警方跟進事件,以彌補未能檢舉的缺失。
舉報是對情況嚴重case或勸喻無效case的處理,但若可從鄰里間守望相助的角度入手,以關注的態度向狗主了解情況,對非蓄意虐待或疏忽的狗主作出勸喻、提醒甚至支援則是更積極有效的做法。因此,如何處理實有賴你對情況的判斷,anyway,你對小狗的熱心和關心實在值得學習。
其實不如直接同佢講, 個狗主都唔愛鍚隻狗狗, 可能ok啦, 有時唔關$$$事嘅, 不過天下可憐的, 豈只於此.....
唉!!好可憐嘅小狗呀,我以前都為過一隻雀仔打電話去愛護動物協會,後來雀仔情況都得到改善,你不如直頭上去搵個狗主啦,你話非常喜歡小狗,希望割愛,希望可以救到小狗.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20: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23000051KK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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