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各位大大…
我姊在晚上無照駕駛開車載小孩外出,
無照駕駛,僅屬行政罰[接受無照告發單]而已,與肇事責任無直接關係,僅屬違規並無觸法的問題存在,惟[無照駕駛]就不在強制險理賠範圍之內。
途中車速很慢!卻忽然被從旁邊衝出來的汽車撞到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我姊車子全毀,而對方的車子是租來的,我姊和對方均有受傷,
假設雙方都有肇責存在,且雙方都有受傷,就會造成互控過失傷害的局面。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是這個情形的話,誰的責任比較重大,
你非當事人,且現場描述也不夠清楚,在此誰都無法肯定替你分析判斷,有待交通隊的分析研判表出爐即可揭曉。
還有能否向對方要求賠償,因為雖然我姊無照,但對方車速快,
快?
有多快?
車速是可以依據現場煞車痕換算,不能僅憑自我感覺說[車速快],這樣就能取得法院的認同。
例如:
在時速 50公里情況下 ,每秒行駛13.89M。
緊急煞車:反應距離 為 10.4M。
煞車痕 [當輪胎已經咬死,1至3年的乾躁路面,出現煞車痕的距離],為13M。
時間是:1.68秒
自開始反應煞車的距離10.4M,加上輪胎已經咬死,出現煞車痕的距離13M,總共是 23.4M。
我姊車子又這麼嚴重,對方多少要賠償一些吧!謝謝囉
同以上分析說明:
法律講證據,不是憑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