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媽媽在生前(十年前)戚作保(當人頭)買房買地,之後親戚沒錢繳,也不去處理,導至媽媽必需付責,十年前媽媽車禍過世,爸爸又沒在三個月內去辦理拋棄繼承,所以 全家人名下不能有任何財產。
而我現在的工作 因為必須要用個人銀行帳戶轉帳薪資,不能借用別人戶頭,也不能領現金...很多公司都是如此..
我該怎麼辦?我爸說 公司轉薪資當天就馬上領出來,可是公司報稅,國稅局不就知道我在工作了嗎?
會不會把我的銀行戶頭凍結呢?
拜託知道的人或律師幫忙解決~"~
因為工作的關係 現在心裡很急..
謝謝.
更新1:
在什麼情況下 銀行會去法院申請強制扣款呢? 銀行會去查嗎?
更新2:
問題是 我跟弟弟已經是二十、二十三歲的人了.. 而且 已經邁入第十年了~"~.. 這個行不通..>"
更新3:
瑄~ 我爸是這麼說的耶… 而且 送來的公文 都會有我爸、我弟、我的~各一封.. 我不算是債務人嗎?
更新4:
呃~我問過了,財產繼承 是全家一起繼承的~ 今天如果換成是名下不動產或財產,也是爸爸跟小孩一起平分的~ 沒有說 一定要爸爸也死亡 才輪到小孩...~"~ 還有~我已經去上班嘍~ 目前也只能硬著頭皮去試試看了..不然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