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跟他散了.
是我提出的.
因他不能經常陪伴我.
而他卻覺得我不給予自由.
以致常令我傷心.
因此散了.
但在和他散了的36天.
他告訴我.
他愛上她.
而她愛上他.
我十分心痛.
因我還愛他.
而且我一直都恨她.
我放不下.
我也不想他與1個我恨的女孩一起.
知道這消息.
哭了.
我問他是否1點也不愛我.
他說是.
甚至1點點也沒有.
而且很難再愛上我.
因我們相處不來.
我知道這是我的問題.
我答應他.
我會改.
我不會再介手傷害自己.
不會再怪自己.
不會再野蠻.
我怕.
我怕我改不掉.
也怕即使我改了.
他也不會再愛我.
也不知該做什麼去令自己變得更好.
如果當初我不提出*
可能結局也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