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般年幼子女都是優先判給母親的,就算已婚女性紅杏出牆也是一樣;除非你有證明她不適合當一個母親,例如因她的錯失而導致孩子受創。
你可以先與她分開,然後待孩子出事時向法庭申請;不過這是民事,你要付錢請律師。另一方面,你也要向法庭證明自己如何適合當孩子的監護人,例如你可以陪伴孩子的時間、收入、家庭環境等。
如果你的孩子一直都是相安無事的話,證明你的孩子生活一直很好。孩子不用24小時去理的,過份貼身照顧會令孩子失去獨立、自信的機會,過份溺愛更會令孩子成為社會敗類,害了孩子的一生。
其實如果你覺得孩子沒人理,最好還是你去理(除非你不是人),孩子大了會明白誰人對他最好;爭撫養權並不重要,嬴得「人心」才重要。撫養權最多去到18歲,人心卻是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