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嘗謂貪人不解愛財也,至如內外官五品以上,祿秩優厚,一年所得,其數自多。若受人財賄,不過數萬,一朝彰露,祿秩削奪,此豈是解愛財物?規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儀休性嗜魚,而不受人魚,其魚長存。且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逕,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後。蜀人見之,以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師隨而伐之,蜀國遂亡。漢大司農田延年贓賄三千萬,事覺自死。如此之流,何可勝記!朕今以蜀王為元龜,卿等亦須以延年為覆轍也。
吾該幫我轉做白話文.
我睇吾明-33-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