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太10:1)
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可3:11)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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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10)
污鬼邪靈雖是眼不能見,然而牠們確是真實存在的靈界的惡勢力。
從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看牠們,正如同盜賊一樣,目的就是搞破壞,破壞人與人之間原本應該是和諧美好,互信互愛的關係。進而更破壞神與人之間原本應該是父子般的關係,成為不信有神,也不能愛人自我自私的惡人。這般惡人若非真正的悔改,相信耶穌基督就絕對會往滅亡的路上去。這往滅亡的路上去的悲慘結局是人因不信,拒絕相信耶穌基督的必然結果。與神就是愛的本質並不矛盾。
是人濫用神所賜給人的自由,選擇不信有神的悲慘結局,結果不信就真的很不幸了。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3)
(路13:5)
在同一段經文裡,神一再重申這句話,代表人若是一輩子鐵齒,怎麼講都不信,最後神真的會放任人使用既有的完全自由,讓人自由選擇走上不信的滅亡之路的。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詩7:11)
然而,對於本來很鐵齒,後來相信耶穌基督的,透過這信,及十字架的恩典,人才能恢復與神之間父子般的美好關係。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弗2:15)
聖經中所說的信神,包含信賴之意,不僅是承認祂的存在而已。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鬼是墮落的天使,本是神所造的超自然體,後來卻在撒但領導下悖逆神。「鬼魔主義」是指實行鬼魔之道;「鬼魔學」或「鬼魔論」是研究鬼魔及他們的活動,為的是要認識仇敵的詭計(林後二11),好正確地運用神的權柄,勝過他們(路十19)。
信心是單單向神話語作出的回應,而不靠任何事物的支持。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不會有其他神蹟作為證據。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中(路十六19-31),耶穌拒絕了要求眼見的請求,而堅持人定要聽從所教訓他們的道(參約二十29)。神的話要求人放下自我,委身予神。故此,神的話語和信心的本質,便成了驕傲和有權力的人的攔阻。
信心就是彰顯神能力的媒介。它可以移山,可以治病,更是人通往天國的入口。信心裏可能還存有疑慮,好像那為害病的兒子奔走求醫的父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九24)〕
信心是約翰福音中一個特別重要的觀念,通常解作接受一件事的真確性,即簡單的信賴或相信。
更重要的是,「信靠」特別表達了一個人把信心託付在另一個人身上之意。這獨特的語句是在其他的福音書中找不到的,這語句正好表達個人對成了肉身的永恆的道的確信。
在約翰福音十一章15節,耶穌在拉撒路死後才到達,並為此而歡喜,因為「好叫你們相信」。
信心與知識之間有很密切的關係。在約翰福音六章69節,人是透過信心的眼睛而得見神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神的獨生子把祂表明出來(一18)。人看見了耶穌,就是看見了父(十四9)。
保羅以信心為人稱義惟一和真正的基礎(羅一至四;加一至四)。這完全與律法無關(羅三21);稱義是神給予人的恩典。人因信耶穌基督,特別是祂的救贖工作,得稱為義。
所以,信心就是對耶穌基督的信賴。信徒是因著信而得以稱義(羅五1)、與神和好(林後五18)、蒙救贖(弗一7)、再活過來(弗二5)、成為神的兒女(羅八15、16)、作新造的人(林後五17)、遷進新的國度(西一13)和得著自由(加五1)。對於保羅來說,救恩的各方面,從使人歸正的恩典,以致主再來時,完全的承受產業,信心都是絕對必須的條件。
在保羅的書信中,信心與愛心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因信稱義只是真理的一部分,因信心也是透過愛來彰顯的:「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我若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林前十三2)。愛是信心的之始,也是信心的終極表現。故此,甚至保羅也不能完全把信心與行為分割。保羅筆下所指的愛,是人在信心生活中所表現出來最重要的聖靈果子。人只有倚靠內住的聖靈,才能以愛來顯出信心。
雅各所說的信心,是因行為而得以完全的(雅二22)。他像保羅一樣,也認定信心的重要,卻向那些作出錯誤結論的人提出警告。信心沒有了行為,便不是真信心,只是死的信心而已(二20)。
希伯來書說,信心是神的子民和他們中間特蒙選召之領袖們的特質。神的子民因著信,在他們的生活和行為上,比世人更有把握(來十一1)。那一大群如雲彩般的見證人(十二1),信心需用神的話來開啟,並靠著神所賜下、為耶穌基督的主權作見證的聖靈表明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