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假期問題,我可否有賠償?

2008-03-19 4:30 am
我o係工司做左partime好耐,
轉長工後都做左9個月
但老闆一路都唔肯供d強積金呀,果d,呢d我都唔知咩..因未供過
明天我準備唔做lu

我想問我可唔可以叫佢比返有薪假期我??

因為我之前問過佢地都係冇答案..好似冇係岩咁..冰佢地咁
更新1:

P.S 佢地冇同我簽過任何合約

回答 (3)

2008-03-29 12:11 am
✔ 最佳答案
1) 有簽約當然對你保障好d, 唔駛拗, 但if 冇簽亦不是問題, 只要你真係有返工即可.
2)好明顯, 你的老細十分無良, 一個員工, 不論是parttime 定係長工, 只要由入職計算達六十天, 就一定要供強積金的, 所以好明顯他已犯法, 你可以向積金局投訴, 熱線電話: 2918 0102

檢 控
積 金 局 或 會 檢 控 未 有 為 僱 員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或 未 有 為 僱 員 供 款 的 僱 主 。 首 次 定 罪 , 最 高 可 處 罰 款 $100,000 及 監 禁 6 個 月 , 而 其 後 每 次 定 罪 則 可 處 罰 款 $200,000 及 監 禁 1 年 。 其 他 可 予 檢 控 的 罪 行 包 括 作 出 虛 假 或 誤 導 聲 明 , 妨 礙 獲 授 權 人 士 行 使 或 履 行 《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所 授 予 或 委 予 他 的 職 責 等 。
3) 有關有薪假期: 首先要攪清楚你早期parttime 時, 每星期返唔返夠18小時, 這是一個重點, 因為根據勞工法例, 不理你有冇簽約, 不理你兼職定長工, 總之只要你連續返工, 每星期返夠有18個鐘, 咁你就受到勞工法例保障, 做滿一年可享最少7天年假, 即使做唔夠一年, 只要做滿3個月, 例如, 你說你做長工亦有9個月的話, 你亦最少可享有按比例計的年假, 即7日/12月x9月 = 5.24日的年假.
假若你說的parttime是每星期超過18小時, 咁就唔止計9個月嫁啦.
**強烈建議你唔好縱容呢d 無良僱主, 一於去積金局及勞工處投訴啦.
勞工處熱線已交政府熱線: 1823
希望幫到你啦.
參考: 自己
2008-03-19 11:28 am
公司以甚麼方法向你支付薪酬?

以下有一些香港法例第五十七條的資料可讓你作為參考,建議你最好與勞工署聯絡,知多d,對自己好d


“年假”(annual leave) 指第VIIIA部所規定的年假; (由1977年第53號第2條增補)

“年假薪酬”(annual leave pay) 指由本條例規定就一段年假而付給的年假薪酬,以及根據第41D條的規定而付給的任何款項; (由1977年第53號第2條增補)

41D 條文標題: 僱傭停止時年假薪酬的支付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凡─
(a) 僱員停止受僱;及
(b) 到期獲給予年假,
則以前僱用他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僱傭停止後7天,向他付給年假補償金,款額相等於假若該僱員緊接僱傭停止後即獲給予應享假期時本應收取的年假薪酬。
(2) 凡─
(a) 僱員停止受僱;
(b) 該僱員並非在其假期年屆滿時停止受僱;
(c) 其僱傭合約並非根據第9條而是因任何理由(包括辭職)而告終止或遭終止;及
(d) 於適用日後最少3個月才終止合約,
則以前僱用他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合約終止後7天,除向他付給根據第(1)款到期支付的款項外,另付給一筆款項,其款額在假定假期薪酬中所佔比率,與最終僱傭期的日數於365天中所佔比率相同。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 指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註冊的公積金計劃; (由1998年第4號第5條增補)


參考網址: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df3e4affa7cb27cd4825725a000e0825?OpenDocument

2008-03-19 03:30:08 補充:
第485章的網址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6dc3fbeb2358471b482573b0002e52bf?OpenDocument
參考: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署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2008-03-19 10:32 am
你的問題...不太清楚
PART TIME 做了幾耐
是否連續性轉 FULL TIME?
MPF 一定要供, 唔供是你老闆違規, 要告他
FULL TIME 就會有有薪假期

你直接打去勞工處, 24 小時服務的, TEL: 2717 1771, 她們一定可以解答你的問題, 也是最專業的.. RIGHT
唔好怕麻煩, 一定要搞清楚, 錢來的, 自己辛苦的錢點可以被這些衷老闆害你呀
參考: MYSELF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42: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18000051KK0281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