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簽守行為

2008-03-18 3:42 am
乜野係自簽守行為?
咁代表有冇案底?
咩人先會被判自簽守行為?
點解有d人要被判罰款, 但有d可以判自簽守行為?

回答 (1)

2008-03-18 4:08 am
✔ 最佳答案

自簽守行為意思係法庭要干犯罪刑者去確保自己係一段時間內(例如一年內)唔可以再犯事/唔可以再犯同一類型0既罪行/唔可以違犯一d條件(例如a打傷b, 法庭判a守行為一年, 而呢一年a唔可以騷擾a)並且簽名作實, 如果該段時間內無違反法庭命令, 就唔會留有案底, 而因自簽所扣押0既錢亦會退還, 好似無事發生過咁; 但如果該段時間內無違反法庭命令, 法庭就會將新case連同舊case一齊清算, 即係原本舊case無判刑, 亦會因此兩單case一齊判刑, 而因自簽所扣押0既錢亦會充公, 兩單case亦會留有案底.
要注意一點, 警方案件主管如向法庭申請被告守行為, 如果案件結果係守行為, 就會根據以上我所講0既情況發生, 但注意, 如果警方係有控告(charge)被告上court, 只不過法庭認為守行為為最好0既判決, 呢個係屬於一個判刑, 所以係會留有案底.
通常係”普通毆打”, “遊盪”等比較輕微罪行會以守行為方式處理.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15: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17000051KK0264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