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誠意回答閣下問題︰
1.簽臨時買賣合約
2. 搵律師行代表你賣出物業及贖樓
3. 提交你最近一期之銀行供款單給律師行
4. 律師行會比封授權信你簽(內容︰你同意銀行把物業之契據交到你律師行,以辦理贖樓手續)
5. 你律師行會草擬正式買賣合約給買方律師行approve,當買賣雙方傾好正式合約後,便會於所訂立之正式合約日期簽名作實,並收取大訂
6.你的銀行大概於收到律師行通知後,十至十四天,便會把契據送給律師行
7. 你的律師行會把契據送交至買家律師行
8. 買方律師行收到契後,便會睇契,如契據有問題(例如文件有錯,契據唔齊等),買方律師行便會寫信給你的律師行作出業權質詢
9. 如契據唔齊,你的律師會通知你有關補回契據之費用,一般由二百五十蚊起
10. 當你已証明你的業權清楚,契據齊整後,買家便會草擬正式樓契/轉易契,並於已訂立之成交日,經由買家之律師行,把樓價尾數送交至你的律師行(成交時間,必定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時間通常為下午五點前)
11. 買家大多數會在成交前一日約定你/經紀作最後驗樓
你的律師會約你成交當天簽名,收取樓價尾數,並於下一個工作天把銀行貸款欠數送交至銀行(你律師行會把你的樓價尾數,先扣除貸款尾數、扣除律師費,有淨先會比你)
12. 經地產代理/律師行交收鎖匙
13. 經地產代理/律師做對數表(有關差餉/地租/管理費/管理費按金)
14.銀行收到你律師行的貸款欠數及贖樓契後,一般會在十至十四天內把贖樓契簽妥,並送交至你的律師行,你的律師行把此贖樓契送交至買家律師行,由買家律師行把有關贖樓契連同樓契一併送交至土地註冊處登記
15. 手續完成
2008-03-18 00:08:49 補充:
如你要訂成交日,你最後留意以下幾點︰
1. 去銀行問番,你的供款,係計日息定月息(我當你供款日為每月1號)
2. 成交日最後不要訂在星期五及公眾假期前一日,等我解釋你知,
我當你的銀行係計日息,如你訂在星期五成交,還款日必為下一個工作天(即下個期一,因為銀行不會接受星期六還款,五天工作制),咁即係話,你要蝕兩日息(星期六、日)。
2008-03-18 00:09:17 補充:
舉個例,假設如你的成交日為20/3/08(星期四),咁還款日必定為25/3/08,因為21-24/3/08 係公眾假期 (你要比1/3/08 至 24/3/08 既日息)
3.又舉個例,你的銀行係計月息, 假設你20/3/08成交(你要比1/3/08 至31/308,足足一個月既月息)
2008-03-18 00:12:16 補充:
4. 又舉多個例,如你的成交期短(如︰一個月內要成交),你要留意,有d銀行係要比一個月通知的,所以當你搵到你的律師,便催促佢地第一時間出信通知銀行,以免不足一個月通知,而要比足一個月的月息。
2008-03-18 00:15:27 補充:
另外,我亦會建議,有關經紀佣金問題,好多時,有d臨時合約,有一項好細既條款,就係話你要在簽正式合約之日,就要比佣金,如果我係你,我會刪除此條文,我會等交易完畢後才比佣金,起碼買賣過程中,如要經紀協助(如需要的話),起碼佢會落力d協助
2008-03-18 00:24:07 補充:
另外,臨時合約中,通常都有一段細細的條文,有關訂金之安排,會敍述︰
所有之買方支付之訂金,全部交由賣方律師行作保管直至賣方能提供証明樓價餘款足夠清付現有按揭貸款。
咁即係話︰你要等你律師行出左信通知左銀行,銀行要放契及報還款數後,如銀行報數,証明你的還款數係少於你的尾數,你先可以取回所有訂金(銀行通常要收到律師信後十至十四天才有回覆),咁即係話,你起碼要兩個星期後才可收取訂金
(點解臨時合約會有呢條條文?係因為買家驚你係負資產。當然而家樓市好,未必擔心你係負資產,分分鐘仲賺好多,但係唔怕一萬,至怕萬一,我係你,我會要求刪除此條文,除非你唔等錢洗)